•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224
    • 备注/文号:安农〔2023〕16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4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下拨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部分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10-24 17:11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下拨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部分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关于下达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一期)的通知》(安农综〔202151号)、《关于下达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二期)的通知》(安农综〔202342号)等文件精神,由泉州市石古旺家农牧有限公司(城厢镇石古村)、安溪县城厢星福农场(城厢镇勤内村)、泉州市丰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蓬莱镇岭东村)、安溪县福华生态农牧有限公司(福田乡芦村)、福建福至心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田乡福前农场)、福建省博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感德镇石门村)、安溪县源森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西坪镇阳星村)、安溪县横山小桥养殖场(龙门镇翠坑村)、安溪县龙涓文聪养殖场(龙涓乡崎畲村)等9养殖场承担的项目建设已完成。经专家组、县农业、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属地乡镇政府等联合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现将泉州市石古旺家农牧有限公司9家的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部分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59.4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尽快将项目补助资金下拨到位,并专款专用。

     

    附件: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部分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3102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部分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序号

    乡 镇

    养殖场名称

    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1

    城厢镇财政所

    泉州市石古旺家农牧有限公司

    45.00

     

    2

    城厢镇财政所

    安溪县城厢星福农场

    24.94

     

    3

    蓬莱镇财政所

    泉州市丰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38.51

     

    4

    福田乡财政所

    安溪县福华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52.35

     

    5

    福田乡财政所

    福建福至心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8.31

     

    6

    感德镇财政所

    福建省博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43.97

     

    7

    西坪镇财政所

    安溪县源森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80.67

     

    8

    龙门镇财政所

    安溪县横山小桥养殖场

    16.70

     

    9

    龙涓乡财政所

    安溪县龙涓文聪养殖场

    29.00

     

     

    合计

     

    359.45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1024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