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026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6
泉州市审计局于2023年5月8日至7月8日对我县2022年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现将整改结果通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提高落实审计整改重要性的认识,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涉及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组织专门力量,逐条逐项分解,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深入研究,注重长效。以推进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审计整改为目标,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各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深入研究从源头上解决审计查出问题的根本措施。全面梳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原则,认真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无死角。以推进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审计整改为目标,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大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问题整改合力,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通过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共反馈了34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25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9个。截至通告日,已完成整改问题26个,剩余18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正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推进整改。通过整改,促进财政资金拨付使用2290.18万元,调整使用资金25.8万元;促进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规划化,促进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规范了项目验收的程序,促进2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部分农田茶园退茶还耕有待加快推进”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督导全县24个乡镇加快农田茶园退茶还耕工作的建设进度,全县2022年应完成农田茶园退茶还耕任务12150亩,截至2023年9月底已完成12296亩,完成101.20%。同时,我县2023年度下达各乡镇农田茶园退茶还耕任务12550亩,截至2023年9月底已完成10380亩,完成82.71%。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农田茶园退茶还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粮油播种任务,为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2.关于“发放耕地地力补贴方式不符合上级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上级文件要求不一致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于 2023年9月6日召开局务会,会议要求规范补贴发放程序,今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民,不再经由乡镇发放;同时,加强对该项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3.关于“项目补助高于申报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0〕4号)中的第三章资金管理办法的第十九条规定:县(市、区)委乡村振兴办根据实施方案跟踪项目实施情况,未能按方案实施的,由县(市、区)委乡村振兴办组织督促整改,未能按时整改的,相应补助资金可予以收回、调剂使用。试点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参照前述规定执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县委振兴办已于2023年12月11日收回金谷镇河美村有机油茶扩建种植及小作坊建设多申报的5万元和小型公园工程项目结余的12.36万元,金谷镇于2023年12月11日向县委振兴办提出将原渠道回收的资金17.36万元调剂变更用于2023年河大线公路修复工程,该项目目前正在设计,总投资200多万,预计2023年底开工,项目已纳入在线监管平台管理,并及时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
4.关于“村庄规划编制补助资金安排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资源局进一步落实湖头镇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名单,根据湖头镇报送给安溪县资源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表,下坑村属于2023年拟完成应编村庄规划名单。二是加强跟踪指导,扎实推进该村村庄规划编制,湖头镇已于2023年9月30日启动湖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暨镇区详细规划及21个村的村庄规划,下坑村也有在此次村庄规划名录中,由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5.关于“项目动态调控不科学,资金闲置未用”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0〕4号)中的第三章资金管理办法的第十九条规定:县(市、区)委乡村振兴办根据实施方案跟踪项目实施情况,未能按方案实施的,由县(市、区)委乡村振兴办组织督促整改,未能按时整改的,相应补助资金可予以收回、调剂使用。试点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参照前述规定执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县委振兴办已于2023年11月29日收回龙门镇龙山村农田改造项目(复耕)获得省级试点示范资金未使用资金8.44万元,龙门镇于2023年12月5日向县委振兴办提出将原渠道回收的资金8.44万元调剂变更用于2022年安溪县龙门镇双龙公路龙山延伸线工程,该项目中标金额299.6458万元,原拟使用省级试点示范资金100万元,现调整为使用省级试点示范资金108.44万元,其余缺口资金由龙山村自行筹集,项目已纳入在线监管平台管理,并及时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
6.关于“调整建设内容未按程序报批”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水利局于2023年9月11日发函督促龙门镇政府,针对调整建设内容未按程序报批的情况,应组织业主单位桂林村,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改到位。龙门镇于2023年9月7日组织全体驻村干部、村书记开展工程管理培训会,加强对村级工程的规范管理,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坚决杜绝此类项目内容不报批,私自调整建设内容的情况存在。
7.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进度款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虎邱镇芳亭村与施工单位福建省昆鹏建设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留存3万元作为质量保修金(占项目工程款总额的3.009%,仅超一般约定留存3%的工程款92.13元),项目质量保修期为1年。虎邱镇芳亭村于2023年10月20日支付工程款250000元,2023年12月13日支付工程款216929元,两次实际支付工程款466929元。
8.关于“2022年度,虎邱镇芳亭村、尚卿乡尤俊村、龙涓乡半林村等5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至审计日未启动实施”问题的整改情况:县人居办组织人员对2022-2023年度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实地查看,截止2023年12月10日,各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建设内容为:①虎邱镇芳亭村20万用于新建农村公厕一座。②尚卿乡尤俊村19万元资金用于2022年尤俊村新建改造户厕10户,每户2000,计2万;及厕所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延伸污水回收管道100米,共可收治120户污水,计170000元。③龙涓乡办林村南安底公厕重新进行改造提升;以及农户户厕新改建。④祥华乡白坂村21万元用于堂垵前、中井詹长旺等20户厕所尾水污水处理提升改造6万元和公厕尾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4.1745万元,购置一体化净化槽等设备6.134万元;后期管护提升1.6915万元。⑤大坪乡双美村21万元用于上美公厕尾水处理项目和高土林、高炳和、高土明等20户户厕尾水提级处理项目;其中污水管网建设6.3万元,设施建设支出14.7万元。
9.关于“龙门镇示范线上2022年龙门镇乡村振兴产业建设、示范线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等2个项目至审计日未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①2022年龙门镇乡村振兴产业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5月9日开始招标,项目名称变更为溪瑶村旅游集市项目,并于2023年5月11日由福建省筑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中标价167.533万元,整个项目为旅游集市、生态停车场、多彩稻田三部分组成(其中使用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旅游集市部分,其余资金为村级自筹),至11月底,旅游集市部分的项目已完成建设,龙门镇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该部分项目的阶段性验收。
10.关于“项目验收报告与实质内容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9月20日已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核,送审金额为46.9769万元,审后金额为32.0825万元,核减金额为14.8944万元,核减的资金调剂用于2023年河大线公路修复工程(该项目目前正在设计,总投资200多万),预计2023年底开工,项目已纳入在线监管平台管理,并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
11.关于“验收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试点村项目的监管,责成金谷镇河美村按照要求实施做好项目,目前有机油茶扩建种植及小作坊建设项目已种植油茶25亩。二是健全项目监督管理制度,金谷镇于2023年9月25日成立乡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和印发《金谷镇乡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12.关于“验收方式不符合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虎邱镇高村村、龙门镇桂林村、西坪镇后格村、尚卿乡中山村等4个市级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验收均仅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组织验收的问题,县水利局已督促涉及乡镇按照要求重新组织相关人员参与验收,目前4个村均已完成验收。二是规范官桥镇善坛村步步惊心桥及高空自行车项目验收。官桥镇善坛村步步惊心桥及高空自行车项目于2022年12月13日开工,2023年4月23日由施工、监理、建设三方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根据《安溪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善坛在初步验收通过后,报请官桥镇组织验收,官桥镇于2023年4月23日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形成了安溪县乡村振兴项目竣工验收表,因村级将该表格验收时间误填为开工时间致使出现2次验收,目前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下一步,我县将举一反三,加强对各类镇村项目监督指导,规范验收程序,健全内业资料。
13.关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竣工后应在30日内组织相关单位方进行验收,虎邱镇长谭农业公园提升工程及芳香百年桂花谷扩容改造工程于2023年1月9日完工,应在2月8日前完成验收工作。下一步,我县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对各类镇村项目的监督指导,及时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进一步规范验收程序。
14.关于“安溪县未成立实施‘4222’工程的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创建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0月9日成立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4222”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安农综〔2023〕152号),用于统筹协调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4222”工程项目创建工作,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15.关于“安溪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安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未依据县级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验收、补助标准等方面条款”问题的整改情况:县脱贫办于9月16日会同县财政局结合安溪县实际对项目验收、补助标准等方面条款进行补充,重新印发了《关于印发安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安委振兴办〔2023〕28号),详见附件。我县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措施,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16.关于“调整实施项目不符合要求,2022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台湾农业‘五新’推广培训,实际至审计日未实施”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针对2022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开展台湾农业“五新”推广培训而未开展的情况,及时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培训,于2023年9月6日,举办一场台湾农业“五新”推广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2022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实施单位技术人员和乡镇农技人员,共2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本次培训以课堂理论教学与课外参观学习相结合,认真学习了《泉州市促进泉台农业融合发展扶持项目指南》政策文件精神,同时还向学员介绍了台湾土壤改良技术等相关台湾农业“五新”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农民的专业知识水平,加快了安溪县现代特色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17.关于“调整实施项目不符合要求,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整村推进)补助金谷镇溪榜村20万元用于开展顶科机耕路建设工程,在未报批调整项目库的情况下,变更为补助金谷镇溪榜村天桥水渠工程、溪榜村前子旗顶科路基项目、金谷镇溪榜村山母坪森林步道工程3个项目”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整村推进)补助金谷镇溪榜村20万原拟建溪榜村机耕路建设(即丙龟山至顶科机耕路建设,关帝庙至下治机耕路建设),后因为征地受阻,金谷镇溪榜村2023年7月24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项目更换并报金谷镇,金谷镇于2023年8月7日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项目变更,即改建前子旗顶科路基项目(下治机耕路建设)、山姆坪森林步道、天桥水渠工程(茅坪头水圳),现已补齐材料报县乡村振兴办备案。目前三个项目均已完工, 20万工程款已全部拨付到位。
18.关于“项目进度滞后。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谷镇溪榜村远西桥至苏维埃旧址环境改造项目20万元,省级试点示范资金补助虎邱镇湖西村茶叶集中加工区项目,祥华乡祥华村茗山茶庄园建设、八斗尾传统古厝农耕文化区建设等3个农业产业项目400万元(其中县级配套100万元),市级特色农业补助建设农业基地建设—城厢镇光德村新馨生态茶场项目3万元,至审计日均未启动实施”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项目推进力度。①金谷镇溪榜村红色景观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于2023年6月26日完成招投标,7月18日签订合同,当前项目已竣工,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已完成初步验收,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桥护栏、休息廊、垃圾分类亭、沿途景观提升和绿化等,实际投资额为72.9万元,当前金谷镇溪榜村已于2023年10月30日支付该项目工程款19.8万元。②针对闽财农指〔2022〕50号省级试点示范资金补助项目,经审计提出项目未启动实施,虎邱镇湖西村茶叶集中加工区项目的主业为湖西村,该村已于2023年10月12日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为福建省众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10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同时项目业主聘请福建省泉州恒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项目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条件进行审查,于2023年10月30日出具项目工程开工令,项目施工单位于2023年11月1日进场施工,至2023年12月13日完成项目茶叶加工区地基建设。③针对闽财农指〔2022〕50号省级试点示范资金补助项目,经审计提出项目未启动实施,祥华乡祥华村茗山茶庄园建设、八斗尾传统古厝农耕文化区建设项目的业主为祥华村,祥华乡祥华村已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上华(安溪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12月11日签订施工合同,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该项目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工人进场施工,于2023年12月12日对八斗尾传统古厝进行脚手架搭建以便开展外墙装修,2023年12月13日勾机入场对茗山茶庄园进行道路拓宽挖掘等基础性施工。④县农业农村局针对市级特色农业补助建设农业基地建设—城厢镇光德村新馨生态茶场项目3万元,至审计日仍未启动实施的情况,经县农业农村局、城厢镇、项目业主三方现场核查,该项目已于2023年5月开工,2023年8月完工,项目内容为50亩茶园灌溉设施等修复,经县农业农村局、城厢镇和项目业主现场查验建设内容为:灌溉机井1口,蓄水池60立方米,铺设1500米PE饮水灌溉管道并更换部分损毁灌溉管道,可覆盖附近约50亩茶园用水需求。二是继续做好项目的跟踪监管工作。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的介入指导,特别是对虎邱镇湖西村、祥华乡祥华村刚启动建设的两个项目,全面抓好项目的持续推进建设跟踪、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实现项目绩效价值。
19.关于“项目进度滞后。2022年市级特色农业补助大田中药材项目5万元应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70亩,至审计日仍有47.27亩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针对2022年市级特色农业补助大田中药材项目仍有47.27亩未完成的情况,通过对项目承建单位指导和现场核查,当前已完成项目种植,经第三方测绘公司现场勘测实际种植面积为49.3545亩。
20.关于“项目进度滞后。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补助湖头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150万元应于2022年底完工验收,补助蓝田乡乌土村、大坪乡萍州村2个‘一村一品’项目各10万元应于2023年6月30日完工验收,至审计日均未完工”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补助湖头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150万元问题,共有3个建设项目,目前均已完成项目建设,并完成项目验收。3个项目分别是①自动切粉设备1台、自动切条设备1台、桶装包装设备1台,由安溪县明升米粉专业合作社承建,该项目已于2023.12.6完成项目验收;②自动洗米机1套,风扇若干,竹编若干,由福建省福寿湖头米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已完成自动洗米机1套,风扇730台,竹编500台采购,2023.5.31已完成现场验收;③阆味堂湖头美食文化展览馆建设,建设900平方米展览中心,展示米粉生产线基础性设备,介绍30多种美食文化,湖头小吃汇总展览等,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头镇人民政府,由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中标,项目已完工,并于2023.12.11完成项目验收。针对“一村一品”项目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大坪、蓝田乡做好项目验收及材料整理工作,2022年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大坪乡萍州村)已完成项目建设并于2023年11月6日完成验收;2022年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蓝田乡乌土村)已完成项目建设并于2023年10月24日完成验收。
21.关于“项目进度滞后。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补助祥华乡50万元,用于开展祥华村土地流转开发建设等2个产业项目,至审计日项目尚在洽谈中”问题的整改情况:祥华乡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补助祥华乡50万元,委托强村公司——安溪县祥天华地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产业发展投资,即:祥华村土地流转开发建设和投资厦门市天下茗贸易有限公司两个产业项目。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资金已全部投资到位,两个项目预计2024年和2025年能产生投资收益。
22.关于“超标准补助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经核实,龙门大生村农田产业发展项目实际总投资62.4311万元,其中市级产业发展补助10万元,补助金额占总投资的16%。该项目包括农田节水灌溉工程和南山农田整改工程,其中农田整改工程总投资52.5057万元,农田节水灌溉工程总投资9.8366万元,大生村农田节水灌溉工程是在大生村南山农田整改工程的基础上继续投资建设的项目。桂林村茭白产业提质升级项目实际总投资17.7777万元,其中市级产业发展补助10万元,补助金额占总投资的56%。该项目包括桂林村茭白产业提升工程及桂林村六部角落道路拓宽工程项目,其中桂林村茭白产业提升工程为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2.5389元,桂林村六部角落道路拓宽工程为小型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总额5.2388万元。龙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大生村、桂林村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并将龙门镇大生村2022年剩余资金0.1634万元调剂到大生村南山农田整改工程上,该项目决算审核价52.5057万元,其余缺口资金由大生村自行筹集。对照此次检查出的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我县将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对项目及资金的监管,确保每一个项目建设及每一笔项目资金均按规定有序开展、使用。
23.关于“专项资金发放方式不符合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该资金未以“一卡通”形式发放,因当时疫情防控依然是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市里明确应急资金可以用于购买防疫物品,且当时疫情物品十分紧张,低收入户难以买到、买齐必要的防疫物品,致使县脱贫办将应急资金发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再由政府统一购买防疫包发放给脱贫户,和将资金以“打卡到户”形式无异,没有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式。鉴于该问题涉及资金已录入国扶系统,对反馈的问题已不能重新追溯修改。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完善规范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24.关于“项目补助效益不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经查,针对龙门镇低收入农户曾水来住房修缮项目补助效益不理想的情况,龙门镇于2023年6月16日及时向审计组呈上该户曾水来的情况说明,出具低保证明等材料,县扶贫办协同龙门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补助并组织验收;该房子为曾水来唯一住房,因孩子就学需要现已入住。今后,将进一步深化资金到户补助工作,减少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问题。
25.关于“资金使用绩效考评目标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资金问题金额35.79万,截止2023年10月18日已支付30万元。2023年11月29日又支付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仪5.793349万元,总计资金支出为112.3349万元,资金支出率为70.2%,达到该项资金使用绩效考评目标要求。
26.关于“专项资金滞留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责成蓬莱、剑斗、金谷、虎邱、感德、参内、长卿、湖上、尚卿、龙涓、蓝田、祥华、白濑、桃舟、福田等乡镇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减少结转结余,提高涉农资金效益,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截至2023年12月,①福田乡已拨付到位13.5092万元;②蓬莱镇已拨付到位120万元;③长卿镇已拨付到位22.6504万元;④金谷镇已拨付到位51万元;⑤龙涓乡已拨付到位270万元;⑥祥华乡已拨付到位161.3492万元;⑦尚卿乡已拨付到位52.72万元;⑧桃舟乡已拨付到位110.7412万元;⑨剑斗镇已拨付到位2.2272元;⑩蓝田乡已拨付到位6.1707585万元;?湖上乡已拨付到位68.5万元;?白濑乡已拨付到位50.4万元;?参内镇已拨付到位31.1万元;?感德镇已拨付到位54万元;?虎邱镇完成资金下拨115.616万元,另虎邱镇145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镇级,无需下拨到村级(附资金文件佐证)。综上,滞留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进一步严格按照各项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督促引导各乡镇做好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对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相关资金的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
1.关于“未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问题:针对还未开展2021-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将2019-2025年所有农田项目的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打包采购,预算总金额约166万元。目前已完成采购意向公示,根据规定要求金额超100万需聘请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待完成招标文件编制与论证后,立即挂网招标,第一时间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
2.关于“资金滞留未及时拨付”问题: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省市资金问题金额1198万元,已拨付223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省市资金问题金额664.5万元,已拨付445.35万元;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县级配套资金问题金额1179万元,因财政资金紧张,尚未支付。县财政局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调度资金,争取及早拨付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省级试点村官桥镇善坛村,市县试点村经岭村、芳亭村,非省级试点村西源村、南岩村、金狮村等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至审计日未开展”问题:针对试点村、示范线上的村未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问题,县资源局核查如下:①省级试点村官桥镇善坛畲族村村庄规划已于2020年11月26日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目前该村村庄规划成果已完成备案入库。②积极与虎邱镇人民政府对接,目前编制单位已提交《安溪县虎邱镇芳亭村村庄规划(2021-2023)》评审稿,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9月22日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及三位技术专家审查会,通过评审后将督促该村尽快提交成果交县政府批复。③自然资源局分别函告城厢镇政府、龙门镇政府、西坪镇政府,并督促城厢镇经岭村、龙门镇金狮村、西坪镇西源村和南岩村抓紧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于2023年9月28日前反馈开展情况,目前均有相应启动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加强跟踪指导,扎实推进相关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组织编制《安溪县村庄规划简明实用手册》,指导各乡镇密切结合乡村发展需求,有序高效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提高编制成果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关于“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线奖补祥华乡镇区至岭兜公路改建工程项目20万元,至审计日未完工”问题:责成祥华乡加强对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线奖补项目的跟踪管理,该项目合同名称为“安溪县祥华乡镇区公路养护专项工程”,目前该项目的主体建设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收尾工作,将按照规定在项目全部竣工后组织验收。
5.关于“至审计日,2022年度尚卿乡尤俊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未开工,感德镇五甲村、霞庭村、芦田镇福岭村等3个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未完工”问题:一是针对2022年度尚卿乡尤俊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未开工情况,县水利局通过与业主单位确认,尚卿乡尤俊村2022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于2023年6月2日签订施工合同,目前已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机井1口、管道1800米、拦水坝2座,正在施工1座拦水坝和剩余管道,项目预计在今年10月底完工。二是针对感德镇五甲村、霞庭村、芦田镇福岭村等3个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未完工的问题,县水利局加强项目的监督监管,督促项目业主加紧项目进度。感德镇五甲村2022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完工,并于8月22日通过完工验收;感德镇霞庭村2022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完工,正组织验收;芦田镇福岭村2022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完工,2023年6月9日已通过完工验收。三是进一步加强动态跟踪管理,督促加快项目推进力度,争取项目早日竣工。
6.关于“2022年度,安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建设(涉及32个行政村)及长卿镇南斗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个项目至审计日未完工”问题:安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溪水务集团、长卿镇政府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工作,安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建设(涉及32个行政村)及长卿镇南斗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个项目已完工,安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建设(涉及32个行政村)项目中湖上乡珍地村、湖上乡雪山村、芦田镇芦田村、金谷镇金谷村已出具竣工图册,其余村尚未完成竣工图册的整理,整个项目将在所有竣工图册出具完成后安排验收。长卿镇南斗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完成验收。
7.关于“资金滞留未及时拨付”问题: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省市资金问题金额1610万元,因财政困难至今未拨付;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中央、省、市资金问题金额2107.2万元,已拨付148.5万元;下达乡镇的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的资金共102.09万元,截至6月11日已全部支付完成。县财政局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调度资金,争取及早拨付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8.关于“资金闲置未拨付”问题:2022年绿色农业发展省级资金问题金额250万元,已拨付60.14万元。县财政局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调度资金,争取及早拨付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3条建议,我县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动,严格落实责任,不断完善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相关制度和政策,形成多级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对已整改的问题,我们将持续巩固,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切实提升工作成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县将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督促整改涉及单位对标对表按时序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建设性作用,在整改中及时转化运用审计成果,通过问题整改健全完善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有力提高工作成效,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能有序开展。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单位将在以后年度的12月通告后续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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