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029
- 备注/文号:安农动卫罚〔2024〕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7
安溪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时间:2024-03-0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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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当事人 身份证号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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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农(动卫)罚〔2024〕1号 |
安溪县城厢星福农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案 |
安溪县城厢星福农场(经营者陈渊福) |
陈渊福3505241977******** |
当事人开办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 |
责令立即改正,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
1. 当事人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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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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