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120
- 备注/文号:安农函〔2025〕5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0
安农函〔2025〕50号
答复类型:B类
王秀美等4名代表:
《关于支持农村统建区建设的建议》(第0089号)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自上一轮国家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局积极履行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职能,先后起草印发了《安溪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安溪县农村宅基地审批“一户一宅”认定指导意见》《安溪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持续推动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为推动解决“人多地少”地区村民的实际居住需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有序推进农村村民集中建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县于2024年5月11日印发了《安溪县农村村民集中建房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渠道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你们提出的对统建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给予补贴,以缓解建设资金困难的建议具有实际意义,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县财政局、住建局、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相关资金政策支持。
衷心感谢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领导署名:李程荣
联 系 人:郑 鹏
联系电话:0595-23232037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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