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130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5〕4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8
湖头镇财政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布鲁氏菌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病,严重威胁人体健康。6月份,湖头镇竹山村林某感染布鲁氏菌病,其饲养的山羊经临床诊断并采集山羊血液送县兽医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布鲁氏菌病阳性。我局会同湖头镇人民政府组织应急人员立即对病畜进行扑杀深埋无害化处置,共处置病畜21头,同时对周围环境进行彻底消杀。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等4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牧﹝2024﹞12号) 之《福建省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实施方案》精神,布鲁氏菌病羊扑杀补助标准为500元/只,共计10500元,消杀、应急处置等其他费用由湖头镇人民政府先行支付,我局特此从中央防疫资金下拨湖头镇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5000元,请贵镇政府专款专用,及时将动物防疫补助(扑杀)经费发放到养殖户。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