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194
- 备注/文号:安农〔2025〕10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09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耕人才“港湾计划”,加快打造茶产业领军人才队伍,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服务支撑引领我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溪县制茶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委人才〔2024〕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安溪县第二批制茶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安溪茶业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茶叶加工制作及相关领域(其中男性未达到65周岁、女性未达到55周岁)的茶叶技术人员。
二、申报时间。由个人填写《安溪县制茶人才认定申请表》,报送至属地乡镇党政办,并由所属乡镇进行初审。各乡镇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三、认定办法。第二批制茶人才认定采用资格认定制。本次认定类别为B类~E类制茶人才,其中:
1.B类-D类制茶人才采用资格认定制,申报对象需符合《安溪县制茶人才认定标准》规定条款之一。具体程序: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复核、核查征信——县委人才办核准发布。
2.E类安溪县制茶技术能手由乡镇政府或县直有关单位自主推荐并报县委人才办备案,纳入县制茶人才服务范畴。
四、公布时间。按程序报批后给予公布认定人才名单。
五、报送方式。请各乡镇党委政府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安溪县制茶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x68792201@163.comax68792201@163.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907室)。
联系电话0595-687922010595-68792201 联系人:许晓敏,李旭云
附件:1.安溪县制茶人才认定申请表
2.安溪县制茶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3.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溪县制茶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附件1
安溪县制茶人才认定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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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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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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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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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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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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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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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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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引 进人才 |
是 〇 |
否 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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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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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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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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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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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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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同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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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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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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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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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的 人才层次 |
第 类 |
本人具备的 认定条件 |
第 类第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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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及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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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及 取得的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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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意见(公章) |
根据该同志的综合表现,建议确认其为 类制茶人才。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 审核意见 (公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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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公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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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复核意见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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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人才办 审核意见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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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溪县制茶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1.《安溪县制茶人才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4.申请人符合《安溪县制茶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关凭证,包括: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证明、项目成果等。
5.在安溪工作或创业的有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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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