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200
- 备注/文号:安农〔2025〕11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2
各乡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2号)相关要求,为推进我县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试点示范,促进茶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将《安溪县乌龙茶绿色低碳初制加工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茶叶初制加工企业,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安溪县乌龙茶绿色低碳初制加工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
安溪县乌龙茶绿色低碳初制加工关键技术
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围绕农业资源集约利用、投入品减量增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针对茶叶初制加工环节,研发示范清洁能源技术设备,开展太阳能利用、余热回收型空气源热泵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构建乌龙茶绿色低碳初制加工技术方案,推动安溪茶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内容
1.构建并示范应用一套基于清洁能源的茶叶初制加工技术系统,实现清洁能源、绿色低碳加工;
2.开展乌龙茶初制加工环节的能效与茶叶品质对比试验,分析加工过程中的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形成茶叶绿色低碳初制加工节能减排评估报告一份。
三、申报条件
1.企业应具备一定规模的茶叶初制加工能力,且交通便利;
2.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较好的物联网基础条件;
3.企业自愿主动实施项目,并有具备相关研究基础的科研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项目实施,提供相应合作协议。
4.企业未以相同或相似项目申报过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四、资金补助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支持,项目总投资需达到90万元以上,财政补助金额为45万元。资金管理与使用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项目申报由企业填写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经所在乡镇审核同意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能源站。县农业农村局将进行评选、论证和研究。入选企业应在一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内容。
联系人:谢晓玲
联系电话:0595-68792202
安溪县乌龙茶绿色低碳初制加工关键技术
研究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项 目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所在乡镇政府(单 位):
所在乡镇政府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E - MAIL: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制
一、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承担项目的优势
(一)包括: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单位主要职能或业务范围;
(二)承担项目的主要优势:技术力量、基础条件等。(项目申报单位应针对所申报的具体项目说明承担的条件优势及有关情况)
三、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内容
四、项目技术措施和组织保障
五、项目技术指标、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六、项目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分析
七、经费概算
|
资金用途 |
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八、项目人员组成
|
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工作分工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
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未以相同或相似项目申报过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