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2-00062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5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向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5—2323243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5—23236224(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95—23232702(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2年度泉州市安溪县一次性扩岗补助情况汇总表(第一批)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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