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2-00115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4
职业指导服务指南
时间:2022-11-14 15:10
一、受理条件
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村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收到村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窗口为申请人办结事项。
四、受理机构
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五、办理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大厅10号窗口
六、联系电话
0595-2323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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