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3-00170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4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196号)、《安溪县财政局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财社〔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安溪县华侨职校等13家就业见习基地吸纳39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应给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共计102317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5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附件:2023年安溪县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第一批)明细表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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