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3-00213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11
关于开展项目制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3-10-11 17:33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中旬--12月
二、培训对象
有劳动能力和培训就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主要是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以下简称“就业重点群体”)。
三、培训职业(工种)和报名方式
1.可参照附件,联系我县相应中职学校等“揭榜挂帅”培训单位,进行咨询和报名,人满开班。
2.培训过程按照闽人社文〔2021〕11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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