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5-00072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30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零工市场(驿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人社规〔2023〕5号)、《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溪县零工市场(驿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安人社〔2024〕5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工作部等18家零工市场(驿站)符合泉州市零工市场(驿站)认定条件,拟给予每家零工市场6万元、零工驿站3万元的一次性运维补助,共计66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30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
受理电话:
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附件:安溪县2025年度零工市场(驿站)标准化建设验收合格名单及补助资金(第一批)明细表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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