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5-00189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4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24号)等文件精神,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审核确认,安溪华侨职校开展1期脱贫人口“1+N”就业技能培训班,符合享受生活费补贴32人,拟给予李婉芸等32人一次性生活费补贴共1.6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1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附件:安溪县2025年脱贫人口“1+N”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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