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5-0101-2020-00026
    • 备注/文号:安市监函〔2020〕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7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2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0-09-18 15:14
     陈素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吃街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建议》由我局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负责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流动食品摊贩的管理。

    目前城区有两个主要的小吃街区——宝龙澳门街和解放路“贪吃街”,其中宝龙澳门街有餐饮商60家,解放路贪吃街37家。对于这些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餐饮商家,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健康证办理、索证索票是否落实、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消毒设施及环境卫生是否达标等,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责令立即整改,并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监督抽检,年初我局即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了监督抽检方案,将全县餐饮食品安全抽检作为一个抽检专项,涵盖油条、馒头、糕点、米粉、面条、熟肉制品(卤料)、冷冻饮品、煎炸食用油、烧烤类食品等各类餐饮食品984批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抽样检测,目前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已依法立案处理,并向社会公示。三是引导商家建设明厨亮灶使消费者可以通过透明隔断或视频看到食物加工制作过程过程。目前城区两个主要小吃街区已完成明厨亮灶建设的餐饮商家共 72家,占餐饮商家总数的74%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向小吃街区内的餐饮商家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放漫画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关于禁止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告知》,引导商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经营。

    对于小吃街内的流动食品摊贩,县城市管理局制定了“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工作制度,一是开展全面摸排,对解放路占道经营摊贩的数量、类型、性质等逐一摸排登记造册;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属于夜市便民服务摊点的,要求其在指定地点经营,签订承诺书,自觉遵守夜市营业时间,及时清扫,确保经营范围内洁净、无污染;不属于便民服务摊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有效控制交通堵塞问题的出现;三是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守控相结合的方式,各中队实行错时管理,延长执勤时间,及时发现、查处、取缔流动摊点,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非常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我们将持续践行“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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