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5-0101-2024-00002
    • 备注/文号:安市监〔2024〕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1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1-15 09:49
     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要求,对照《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群众反应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坚持依法治理、打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原则,加大对侵权假冒线上线下全链条监管打击,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稳步有序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对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商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推进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在全县范围内从线上线下、源头上全链条打击制假售假的行为,严查一批假冒伪劣大案要案,端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净化生产源头和流通网络,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推进社会共治,更好保障网络消费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侵权假冒专班工作组,统筹协调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

    组  长:许锦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曦  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旭灿  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肖逢加  知识产权股股长

    白安妮  网广股股长 

    王贤龙  质量股股长

    王湘宜  消保股股长

    林辉灿  价监股股长

    林育富  食品股股长

    陈育隆  执法大队队长 

    各市场监管所所长(负责人)

    专班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挂靠执法大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汇总分析情况,定期会商研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专项办主任由陈育隆担任,专班组成员由肖逢加、沈德峰、叶伟河、魏兴阁、余飞鹏和各基层市监所指定办案专人组成。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

    1.严厉打击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和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

    2.打击互联网领域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电商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3.加强对网络销售行为的监测和排查,督促属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落实《电子商务法》中有关知识产权的特别规定,履行“通知—删除—公示”责任。

    4.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网广股、价监股、执法大队、各基层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重点市场侵权假冒治理

    1.对近年来侵权假冒案件多发、舆情关注度高、举报投诉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展销会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2.在节假日等消费高峰时段,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的监管,严查农村经营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食品股、执法大队、各基层市场监管所

    (三)深化重点产品侵权假冒治理

    围绕鞋服、食品、建材、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老人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食品股、质量股、执法大队、各基层市场监管所

    (四)加大对商标、专利权、地理标志和特殊标志保护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专利、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使用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等行为。加强涉及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力度,做好重要展会、交易会、重大文体活动期间举报投诉的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股、消保股、执法大队、各基层市场监管所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收集、研判分析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各股室要积极主动发现、收集线索,每周五前及时上报“专项办”。“专项办”要及时组织知识产权科、网广股、食品股、消保股、质量股等执法业务骨干,对线索进行集中研判、分流,建立台账。对于本地辖区的行政违法线索,各相关办案机构依职责快速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于本地品牌被外地侵权假冒的,在收集固定违法证据后依法移交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查处,并予以协助。各执法单位要及时向“专项办”反馈线索处置情况。

    (二)建立定期会商研讨机制。“专项办”定期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业务骨干等,召开重大、疑难案件会商会议,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纳、程序规范、案件定性等问题进行探讨,形成专业、精准的会商意见。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由召集人或“专项办”选定。

    (三)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对侵权假冒案件,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案查办小组,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专业化水平,依法快速查处侵权假冒类案件,从严从快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原则上以县执法大队为主,其他业务股室和基层市监所配合)

    (四)形成总结讲评机制。“专项办”定期组织各股室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并进行公开讲评。各股室通过互动交流,吸收借鉴其他股室好的做法,查找自身差距,弥补不足,全面提升专项工作组行动质效。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2月)。成立安溪县打击侵权假冒专班工作组,抽调相关股室、执法大队人员组成专班专职工作组。各单位要强化部署应对、责任落实以及协同管控,形成攻坚合力。组织开展平台数据监测,收集汇总网络侵权假冒线索,做好线索研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4月)。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指导网络经营者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集中侦办和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各业务股室要结合日常监管和专班行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并指导基层市监所做好专项监管,配合办案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执法大队和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相关线索进行研判,对重特大疑难案件要集中力量重点查办,并指导各办案单位办理相关疑难案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5-6月)。各单位要及时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列入2024年度打击侵权假冒考评工作。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部署,转变传统执法模式,提升数字执法水平,依法查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链条和团伙,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及时会商总结。针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会商、共同研判,不断总结完善,探索形成好的机制做法,为促进网络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网络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的跟进指导。

    (三)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视情况及时发布公告、统筹曝光典型案例,提高警示震慑作用。同时,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与应对,及时妥善处置敏感舆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每周五前向专项办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按照专项行动阶段任务,分别于2024年1月17日、2月19日、3月16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6月2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安溪县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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