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5-3000-2018-95584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15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8-01-15 15:24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fjax.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7楼,邮编:362400,联系电话:0595-23232018,电子邮箱:axscjg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重点领域公开,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公开质效明显提升,在助推“放管服”改革、促进安溪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制定《政务公开内容、时限、程序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制度,加强和规范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领导小组成员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指定办公室为专门的工作机构,对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增进社会合作协同,增强市场监管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今年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控和泄密等不良现象。

    (二)聚焦监管,突出抓好重点信息公开。一是监督抽检信息公开。本局一贯重视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在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管局专栏及时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17年,共发布7期食品监督抽检公告。二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和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信息情况,较好地起到震慑违法者、约束监管者、保护消费者目的,共发布相关信息180多条。三是财政预决算和职能职责等信息公开。按照县财政局规定时间和形式,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市场监管局及直属(派出)机构2017年部门预算、2016年度部门决算等信息。此外,还及时在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领导信息、职能职责、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工作动态、季度经费支出明细等信息。

    (三)优化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通过县政府门户网、政务公示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始终把县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专栏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主阵地来建设,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2人次,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45条。注重新媒体应用,推动“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从单一信息发布功能向集办事指南、监管动态、消费提示、法规宣传等多功能一体转变,提高监管效率,打造“互联网+市场管理”新模式,共推送图文信息39条,阅读量超过20000人次。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结合“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教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7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7条。

    (二)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财政预算决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等,组织机构信息2条,占1.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信息5条,占3.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95条,占65.5%;特种设备许可信息40条,占27.6%;占工作动态类的信息3条,占总体的2.1%

    (三)公开形式

    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都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专栏向公众主动公开,并辅以人工电话或传真受理、纸质查阅、信箱等多种方式及时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另外以微信公众号、局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安溪报、安溪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形式,方便群众获取和了解相关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坚持围绕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解读,解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福建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共10余次,社会反响良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活动。按照县政府办统一部署,2017515日、921日,本局局长叶连芳参加县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活动,对公众关注的“餐桌污染”治理、网络第三方订餐安全、行政审批、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药店开办条件等问题进行解答,与群众积极互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整合发布、转载社会关注度较高、群众反响较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以及本局采取的措施、开展的工作。因沿海部分县(市)已发生多名群众食用青蛤(淡菜、贻贝)引起头晕、手脚麻痹等身体不适症状,615日,发布“慎食贝壳类海产品”的消费警示,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饮食安全。因安溪县山区野生蘑菇资源丰富,为避免群众误食野生毒蘑菇,817日紧急发布图文警示。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46条,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104条。其中通过当面申请0件,通过网络申请6件,通过信函申请40件。

    办理情况如下:已答复46件,待答复0件,“同意公开”22件,部分公开”16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8件。

    其中部分公开的5件申请由于部分申请公开内容涉及自然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部分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出现3起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申请人刘某对本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安市监信息公开〔20179号)中告知的案件处理结果不服向安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理,县政府维持了本局作出的告知书。(2)申请人付某以本局未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行为违法向安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理,县政府认为本局已于其受理该复议申请前履行了法定职责,遂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3)申请人刘某对本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安市监信息公开〔201732号)中告知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属于过程性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服向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经审理,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维持了本局作出的告知书。

    2017年度,出现1起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申请人刘某对本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安市监信息公开〔20179号)中告知的案件处理结果不服向安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理,县政府维持了本局作出的告知书。刘某不服,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申请撤诉,南安市人民法院作出准予其撤回起诉的裁定。

    2017年度,本局未出现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申请数量大幅攀升,工作强度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仍需加强,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2018年,本局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加大食品药品等热点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大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行政处罚信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消费警示,主动参与县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活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公开范围,增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需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对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市场监管所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指导市场监管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技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同时,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更好地服务公众和监管对象,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盘棋”格局。

    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反馈机制,进一步梳理、整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扩大社会覆盖面,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县政府门户网、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1)其他说明:无

    2)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5

    73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5

    73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46

    10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6

    3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40

    7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6

    10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2

    6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6

    17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8

          4.其他类型答复数

    8

    12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3

    4

    行政诉讼数

    1

    1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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