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4 14:42 字号:[ ]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5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717室,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018,传真:0595-23233810,电子邮箱:axscjg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市市场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部门关于做好信息公开的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通过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持续开展。2020年,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县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8件,办结率100%。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为免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密审核等工作,突出重点公开的信息内容、公开渠道,明确主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员,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责任分工,根据食品药品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项目要求,及时将责任细化到具体股室,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依法依规,主动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上报,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文件精神做好公开文件的报送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股室、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抽检、财政经费预决算等项目,并对公布的项目及时进行更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三)加强宣传,规范平台建设。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总要平台,成为公开信息、回应关切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同时结合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围,提高政府信息的社会关注度。围绕舆情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四)完善机制,强化监督保障。2020年,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参加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以及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和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61 

352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32 

 416

行政强制

 0

22

 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互联网思维还不够,政务公开意识还不强,认为政务公开是一项辅助性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专栏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将信息公开和日常办公紧密结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发挥经营者、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舆论监督作用。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积极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公众对市监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违法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更好的服务发展和改善民生。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健全政策文件解读机制和转载机制,持续做好重要政策信息的转载和发布工作。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学习。通过不定期集中研讨、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做法等方式,提高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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