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9-0101-2020-00017
- 备注/文号:安司〔2020〕2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干部退休工作,切实做到对老干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努力提升退休干部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 中共安溪县委老干部局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干部荣誉退休“123”工作机制的通知》(安委组﹝2020﹞43号),现制定安溪县司法局落实干部荣誉退休机制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组织退前谈话
干部退休前,由主要领导与退休干部进行一次退前谈话,肯定工作成绩,听取意见建议,了解个人的思想动态,引导干部调整心态、转变角色,确保干部思想稳定。
(二)举办荣退仪式
在退休前一个月内,为退休干部单独举办荣誉退休仪式。荣退仪式由局主要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局领导班子、退休干部所在司法所、部门的干部职工参加仪式。荣退仪式的流程如下:
1.重温入党誓词。参加人员共同宣誓,由退休干部领誓。(非党员干部退休时,宣读宪法宣誓。)
2.传承仪式。退休党员干部向年轻党员传承《中国共产党章程》,退休非党员干部向年轻干部传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颁发纪念品。由主要领导向退休干部颁发纪念章。
4.召开座谈会。退休干部发表荣退感言,所在司法所或部门干部发表离别赠言感言,主要领导发表寄语。
5.合影留念。
(三)做好服务对接
协助退休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开展年度健康体检等服务。结合退休干部本人意愿,协助退休党员干部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按规定安排其参加党组织生活。
二、其他事项
1.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由政工股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2.要及时收集汇总活动开展情况、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在安溪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宣传报道,营造关心关爱干部的良好氛围。
安溪县司法局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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