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08 08:17 字号:[ ]
    本报告由安溪县司法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规定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9楼司法局,邮编:362400,电话:23232428,传真:23232428,电子邮箱:axsf3232428@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安溪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安溪县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是切实做好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对安溪县司法局机构负责人信息栏目进行更新。

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政办〔202019号要求,安溪县司法局以用权公开为导向,于1115日前编制完成《安溪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三是执行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凡安溪县司法局发文均须在文件末尾标注该文政府信息公开的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三项中的一项。标注为公开发布的内容通过网站等媒体发布,让广大群众充分享有知晓权。

深化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根据县政府办要求,在文件公开前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单》,做到先审批再发布。

五是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溪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发布工作指导、法治动态、以案说法、新法快递等子栏目信息。

六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按要求及时整改完善有关问题。2020年,安溪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安溪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工作力量有待充实,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深化。

(二)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溪县司法局将进一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绩效考核,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时间、内容、公开流程等。三是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新媒体的作用,综合利用多种平台公开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司法局

20211月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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