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2 16:37 字号:[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由安溪县司法局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安溪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9层,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428,传真:23232428,电子邮箱:axsf3232428@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溪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个人,保证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监督,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深化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根据县政府办要求,在文件公开前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单》,做到先审批再发布。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依托县政府网站平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使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及时有效了解和关注司法行政工作,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透明,助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83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9条,在“法治安溪”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及时在安溪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65篇确保我局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申请后不予公开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安溪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发布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七)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按要求及时整改完善有关问题。2021年,安溪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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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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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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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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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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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表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安溪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有一些不足之处。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与广大众的需求仍有差距,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偏重文字形式,图表、视频等鲜活生动的形式采用偏少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监督与考核机制,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优化公开方式;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社会关切舆情回应与政民互动,更好地服务百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司法局

                             2022年1月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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