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8-0101-2025-00019
- 备注/文号:安水〔2025〕13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1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闽发改投资〔2021〕3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25年6月1日—6月30日我局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2份,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7月1日—7月31日。
联系电话:0595—68786973
邮 编:362400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2楼水土保持工作站
附件: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5年6月1日—6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审批的公告目录
安溪县水利局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5年6月1日—6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审批的公告目录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审批意见 |
1 |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洋寮片区安置区 |
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
安溪县剑斗镇剑斗村 |
安水审〔2025〕9号 |
2025.6.20 |
见附件 |
2 |
安溪县湖头镇溪美大桥(振羽大桥)危桥改造 工程 |
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 |
安溪县湖头镇云林、溪美村 |
2025008 |
2025.6.23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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