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绩效项目单位情况
为提高城市整体品味,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推动安溪文化旅游产业和经济发展,安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成立安溪县凤山书院建设领导小组,专门推动安溪县凤山书院片区改造。凤山书院项目于2018年1月立项,总投资估算为16288.55万元,规划总面积约63.9亩,建筑面积约2.9万㎡,并于2019年1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进入主体建设工程扫尾阶段。
项目业主单位为安溪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谢建筑,统一信用代码:91350524MA349L7H61。主管部门全称为安溪县文体旅局,局长:林清杰,统一信用代码:11350524003844516A,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的规范性文件。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的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的整合发展;推进文化(文物)、体育、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文物)、体育、旅游活动,组织全县文化、体育、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和重大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安溪地方艺术特色、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县重点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设施及基层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配合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利用工作。
(9)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协调全县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负责全县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据、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配合和承办开展对港澳台、对外文化、体育和旅游交流活动。
(13)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绩效项目下达情况
我县2020年度共收到省级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60万元,支持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主要用于安溪县凤山书院新建项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闽财综指[2019]7号文件,2020年省级下达专项彩票公益金360万元,于2020年4月6日拨入安溪县凤山书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账户,用于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已使用360万,项目资金使用率100%,主要用于凤山书院主体工程建设(外墙石材干挂及管道铺设方面),于2020年7月支付工程进度款980万元(包含公益金36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预(决)算、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做到规范使用、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
(2)在资金管理上严守相关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并能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制度实施。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会计核算真实准确,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省级下达专项彩票公益资金360万元,用于安溪县凤山书院建设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达到100%。资金主要用于凤山书院主体工程建设,现处于主体施工扫尾阶段。
(2)质量指标
2020年下达的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安溪县凤山书院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不做任何调整。建设过程中,专门的监理部门对项目工程进行监管,工程质量合格,符合标准。经过问卷调查后统计,项目建设满意度调查达到98%。
(3)时效指标
2020年4月6日,专项彩票公益资金360万元一次性拨付到安溪县凤山书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账户,用于安溪县凤山书院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100%。2020年7月,安溪县凤山书院支付工程进度款980万元(包括360万公益金),充分发挥资金有效性,不积滞项目资金。
(4)成本指标
2020年,安溪县凤山书院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总支出360万,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率100%。支出情况具体如下:2020年7月支护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款980万元(包含公益金360万元)。该项目的所有开支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安溪县凤山书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制度、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安溪县凤山书院新建项目工程总投资需16288.55万元,目前地方自筹资金11288.55万元。资金缺口较大,工程进行有难度。2020年下达的彩票公益专项资金360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安溪县凤山书院项目资金压力,加速工程进度。
(2)社会效益
安溪县凤山书院作为我县文化公共事业项目,是大众共享的书院,注重传统文化的弘扬和文脉传承,主要是打造高雅宁静、有利于读书的环境,切实发挥书院的文化教育作用,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将成为当地的文化经典工程,有力促进传统文化的弘扬,提高城市文化生活水平。目前,我院正处在主体扫尾施工,做好下一步内部装修并投入使用阶段。2020年下达的专项彩票公益资金360万用于安溪县凤山书院新建项目,加快安溪县凤山书院项目的完工速度。
(3)可持续影响
2020年下达的专项彩票公益资金360万元,用于安溪县凤山书院新建项目,资金已使用360万,专项资金使用率100%,加速凤山书院建设进度,使安溪县凤山书院能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为安溪人共同的精神家园和读书人的象牙塔,助推安溪文化旅游经济发展,促进选址所在片区改造升级,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区文化品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对凤山书院新建项目中使用2020年专项彩票公益资金建设的相关工程进行了项目建设满意度调查,共发出去问卷调查表100份,经统计项目满意度达98%。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安溪县凤山书院2020年彩票公益金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于2021年年初将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公告社会,资金拨付率、群众满意度等达到指标要求。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2017-2020年福建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综[2017]19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状况,努力做好各项专项资金管理。
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