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0-0101-2019-00031
- 备注/文号:安委〔2019〕8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0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健康安溪2030”行动规划》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溪县委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
“健康安溪2030”行动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工作成效
二、面临形势
第二章 规划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建设目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实施健康促进工程
二、实施健康服务工程
三、实施健康环境促进工程
四、推进健康扶贫
五、发展健康产业
第四章 支撑保障
一、健全体制机制保障
二、加强健康人才建设
三、推进健康科技创新
四、构建健康信息服务平台
五、强化健康筹资保障
六、完善健康法治保障
第五章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健全领导
二、扩大宣传,加强合作
三、科学评估,落实监督
前 言
2016年8月,新世纪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正式吹响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号角,健康中国战略开启全民健康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进一步强调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发〔2016〕23号),之后,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闽委发〔2017〕8号),泉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健康泉州2030行动规划”》(泉委发〔2018〕11号),这些规划是推进健康中国、健康福建、健康泉州建设的行动纲领,也是引导全国、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领域各主体行为的重要指南。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健康福建、健康泉州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健康安溪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规划。本行动规划是建设健康安溪的行动纲领,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履行相关职责的重要依据,也是引导我县健康相关领域各主体行为的重要指南。全县上下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进健康安溪建设,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为建设“实力安溪、大美安溪、小康安溪、活力安溪”作出积极的、更大的贡献。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工作成效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民健康。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经济稳定增长为维护人民健康奠定了基础,消费结构升级为发展健康服务创造了空间,公众文明卫生素质提升为促进全民健康凝聚了共识,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健康安溪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2017年,我县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4.77/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至3.58‰、县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网络直报覆盖率100%,国家免疫规划的8种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全县共报告法定甲乙类传染病病例2114例,报告发病率208.63/10万,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流行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我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65.77%;2017年,县城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39.82%、43.69%、14.31平方米;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96.4%,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全县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Ⅲ类水质达标率100%;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县林地面积329.25万亩,占全县县域面积的73.34%。荣获“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县”称号,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健全
2017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815个,其中:县级医院2个,专科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24个,民营医院7个,卫生医学教育机构1个,预防保健机构(含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2个,诊所41个,村卫生所、室737个;卫生技术人员417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176人,注册护士1450人,卫生机构编制病床3432张,实际开放3629张,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医疗条件日益健全完善。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整合职能,统一医保管理经办机构,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在完善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药品采购制度、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配套保障体系等10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逐年提升。2018年,我县组织开展出院病人满意度测评,总体满意度92.16%,较2017年度有明显的提升。
二、面临形势
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未来12年,是加快健康安溪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但要全面实现健康安溪建设目标,任务依然艰巨,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居民健康理念亟需改变
近年来,伴随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等的深刻变化,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多重健康威胁因素的叠加,对健康政策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提出更高要求,全人群覆盖、全社会预防的健康理念亟需建立,居民健康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健康服务供给模式亟需转型
随着慢性病日益成为居民最主要的健康威胁,“重医轻防”、片面追求“名医贵药”,加上医疗保障政策不完善等多重因素,导致医疗服务成本不断提高、医药费用持续增长。这种以治疗为中心的服务供给模式,不仅未能相应提高公众健康收益,而且浪费医药公共资源,亟需向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供给模式转变,以实现健康事业的科学发展。
(三)健康服务供需矛盾亟需解决
从供给侧看,我县医疗卫生资源存在总量不足、分布集中、布局不合理,供给主体相对单一、基层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系统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体系和政府对健康投入的长效机制也有待完善,健康产业发展刚处于起步阶段。从需求侧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公众健康需求呈多样化、差异化特点。健康促进保障措施有待加强,多层次的健康保险体系尚未健全。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健康服务需求日趋旺盛。伴随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未来妇幼保健、儿童医疗需求大幅增加,我县医疗学科短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产科不足等医疗资源缺口将会逐渐显现。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积极引导非基本医疗服务的市场化供给,提高健康服务领域的公平与效率等,是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四)公众健康福祉亟需落实
公众健康与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均有待增强,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网络等尚不健全,“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尚未树立,制约健康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有待进一步破解。因此,迫切需要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统筹解决关系健康安溪建设的重大和长远问题,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大健康格局,更好地维护健康公共利益。
第二章 规划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和促进人的健康”宗旨,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策略,实现从“被动治病”到“主动保健”,用社会治理“大处方”做永续动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综合运用各种促进方式,将健康融入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中并保障落实,形成大卫生大健康治理格局,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二)坚持共建共享实施路径
充分发挥政府在健康安溪建设中的组织和引导作用,有效整合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的行政资源和技术资源,推进健康领域开放合作,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市场活力,强化个人健康意识与责任,推动健康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享有的健康新生态。
(三)坚持健康需求导向机制
要以健康领域相关问题和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抓紧补齐短板,加快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破除利益固化藩篱,清除体制机制障碍,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形成具有安溪特色、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
(四)坚持均衡发展公益属性
推进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不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切实解决基层服务两个“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及低收入家庭的健康保障,不断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逐步缩小城镇、村居、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距,实现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均等化,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
(五)坚持健康事业发展规律
牢牢把握新时期健康领域发展规律,科学制定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转变健康服务模式,优化健康服务供给,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服务体系,推动健康事业以人为本发展、绿色集约发展、均衡协调发展、创新智慧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三、建设目标
2020年,健康环境进一步优化,健康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体制机制活力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030年,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整体协调发展,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公平,健康产业进一步壮大,医疗保障体系成熟定型,人人享有所需要的、有质量的、可负担的健康服务,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标准。
(一)健康水平巩固提升。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健康行为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理念进一步形成,健康知识全面普及,健康技能更多掌握,生活方式更加文明健康,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提高到40.5%,影响健康的主要疾病得到有效预防并明显减少。
(三)健康环境更加优化。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营造美丽宜居环境。以保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为核心,全面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大美安溪。
(四)健康服务日趋高效。健康服务资源更充裕,服务体系更完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涵更加丰富,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服务供给更高效,县域内就诊率达90%左右。
(五)健康保障明显加强。政府健康领域相关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下降至24%左右,群众生命更加安全。
(六)健康治理科学有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突破,健康安溪监测制度、评估制度等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成熟,健康领域的多元治理机制逐步形成,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七)健康产业显著扩大。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促进健康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动主导产业向高端、绿色、健康方向发展。全县健康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健康产业增加值进一步提高,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和发达的健康产品制造体系,群众健康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健康消费意识不断增强。
健康安溪建设主要指标
领域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7年 |
2018年 |
2020年 |
2030年 |
数据采集 单位 |
健康水平 |
1 |
婴儿死亡率(‰) |
3.58 |
3.21 |
≤7 |
低于全市平均值 |
县卫健局 |
2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4.87 |
4.26 |
≤9 |
低于全市平均值 |
县卫健局 |
|
3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4.77 |
13.11 |
≤16 |
低于全市平均值 |
县卫健局 |
|
4 |
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 |
90.5 |
90.9 |
91.2 |
92.5 |
县文体旅局 |
|
健康 行为 |
5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1 |
16 |
20 |
30 |
县卫健局 |
6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8 |
38.5 |
39 |
40.5 |
县文体旅局 |
|
7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1.8 |
1.9 |
2.0 |
2.5 |
县文体旅局 |
|
健康 环境 |
8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6.4 |
95.6 |
2016—2020年平均值不低于95% |
省里下达 |
县生态环境局 |
9 |
主要流域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97.4 |
高于全省平均值 |
高于全省平均值 |
县生态环境局 |
|
健康 服务 |
10 |
千人均床位数(张) |
3.56 |
3.77 |
5.0 |
5.5 |
县卫健局 |
11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15 |
1.20 |
2.0 |
2.7 |
县卫健局 |
|
健康 保障 |
12 |
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
48.08 |
43.17 |
26左右 |
24左右 |
市医保局安溪分局 |
13 |
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99.06 |
99.6 |
97 |
97.5 |
市监局 |
|
14 |
药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99.36 |
98.82 |
97 |
97.5 |
市监局 |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实施健康促进工程
(一)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健全专业健康教育体系,完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媒体协同的健康教育网络,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康素养和行为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将全民健康教育纳入精神文明考评体系。推进全社会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深化健康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进医疗卫生机构、进社区及家庭等“五进”活动。到2030年,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文明办、教育局、人社局、文体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课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加强青少年青春期健康教育。大力弘扬中医药健康文化,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普及中医药知识及中医保健理念和方法。加大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在职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鼓励学校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将健康教育教学、健康环境创设、健康服务提供有机结合,为培育学生健康行为提供支持。到2030年,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卫健局、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深入开展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普及膳食营养知识,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开展居民营养监测,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元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食盐摄入过多等问题。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配备营养师,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单位的营养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指导,改善饮食结构,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加强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监局、教育局、文体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关注校园法制教育,联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进课堂,教育在校师生远离违法犯罪,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残联、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开展创建无烟单位等活动,大力推进公共场所禁烟,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加强控烟政策、戒烟干预技术与效果等领域研究,强化戒烟服务,将戒烟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到202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5%以内。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以下。(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 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限酒健康教育,规范酒类广告发布,控制酒精过度饮用,减少酗酒,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措施。(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卫健局、教育局、文体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减少不良行为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禁娼专项整治工作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活动。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群为重点,积极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教育,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艾滋病等性相关疾病传播。(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卫健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居民毒品危害教育,将禁毒宣传工作纳入禁毒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宣传,提升全民禁毒意识。持续落实并完善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建立完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长效机制,将在校生接受毒品预防教育课程列为必修课程,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推动至少建立1个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在2020年前,实现禁毒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专职人员配备齐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的目标,推动各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均衡发展。在2025年前,完善各项就业帮扶措施,深入开展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通过更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案,实行分类管控和积分预警,进一步强化包括戒毒康复人员在内的涉毒人员的管控力度。在2030年前,形成部门齐抓共管、乡镇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健康、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一体化的戒毒康复模式,进一步提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基础工作水平。
加强禁毒管控工作。对在册吸毒人员持续推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双部门”管控机制,杜绝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现象。不断完善县第三医院戒毒医院建设工作,完善戒毒治疗、戒断康复,资金保障等机制,切实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重点培育一批爱心企业,为吸毒人员提供谋生出路,解决“去处”问题,将吸毒致贫家庭列入扶贫对象,开展吸毒人员家庭扶贫工作,全链条帮助吸毒人员重拾信心,重获新生,再造社会价值。(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卫健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促进全民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及心理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临床心理护理服务。拓展心理康复、心理咨询等精神卫生服务,在第三医院基础上规划、扩建园林式、康复式的精神康养中心。推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在学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广设立心理咨询室。关注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和不同职业群体心理健康问题,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强化青少年网瘾预防与控制。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加快组建专业化、社会化心理救援队伍,加强灾害和事故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设。
创办全省首家以精神类残疾人为主、以“医养结合”“工养结合”为主要特色的残疾人托养中心,为病情稳定精神残疾人提供工疗、娱疗服务,促进身心康复。完善残疾人托养中心机构规章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提升;加大托养对象工疗、娱疗服务的职业康复的力度;发展辅助性就业,促进健康素养水平提高。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尽快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制度,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治疗率和管理率。到2030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全覆盖,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心理行为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心理预防水平显著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0%左右,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社区心理咨询开设率达到100%,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规范开展率达到90%,重大突发事件心理干预水平显著提高。
加强严重精神患者网络化管理服务,精准发放精神患者残疾人证,做好精神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教育,落实精神患者扶助优惠政策。
系统管理各类精神病人,防止发生涉及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案件。到203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5%,确保不发生肇事肇祸的案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公安局、县委政法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普及全民应急救护技能。加强居民应急救护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演练,使社会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促进自救互救,降低、减少二次伤害,定期开展应急救护演练。大力宣传和推广医疗急救包,开展“医疗急救包进万家”活动,对部分生活困难家庭实行免费提供。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群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切实提高公共服务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救护技能。加大政府购买应急救护用品力度,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护技能培训队伍。到2030年,全县公共场所每万人自动化体外心脏去颤器(AED)配备率达到1-2台,力争实现每个家庭配备一个医疗急救包。
加强居民“心肺复苏术”、“抢救生命的基本技能(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常见急症的现场处置和极端情况下的心理疏导等应急救护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演练,使社会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促进自救互救,降低、减少二次伤害,定期开展应急救护演练,并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护技能培训队伍。(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应急局、红十字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角落(小区)四级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城镇社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方便居民运动健身。充分利用景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绿地、广场、山地和城市“三旧”及农村“四荒”等闲置资源建设自行车绿道、健身步道、登山步道及具有运动休闲功能的体育主题公园。(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发改局、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大力发展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推进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到2030年,不低于2.5平方米。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全民健身站点1.5个以上。(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发改局、住建局、资源局、城管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发挥体育在健身和育人方面的多元功能,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使体育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休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传统闽南特色运动项目创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具有闽南山水特色、人文特色、区域优势和行业特色的健身活动品牌。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活动。以“一乡(镇)一特色”“一行一品牌”为切入点,依托具有特色性、区域性、规模性、连续性的篮球赛、广场舞大赛、太极拳表演大赛、乒乓球赛、气排球赛等,打造系列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加快发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的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到2030年,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以阳光体育活动和青少年活动促进计划为抓手,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有效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科学指导,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推行工间健身制度,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认真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提高残疾人体育锻炼的参与率和覆盖率,推动残疾人体育进社区、进家庭。发展残疾人群众体育。切实完善“福乐健身站”建设,公共文体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确保学校体育设施及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场所)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健全校园体育竞赛体制,开展青少年喜爱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等阳光体育大联赛开展。大力推进校园足球发展,建成覆盖大中小学的足球特色学校及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立健全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和校园足球联赛机制。建立体育和教育部门的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和单项青少年体育活动,充实青少年课外体育生活。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文体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实现乡镇(街道)体质测试网点及行政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全覆盖。不断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加强体育科研,加快推进“互联网+”全民健身发展。促进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完善运动处方库和健康风险评估制度,研制推广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积极构建体医融合的安溪模式,切实做好市民体质测试服务。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到2030年,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2.5%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1500人以上。
发挥乡镇残疾人体育健身辅导员作用,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注重培养、发现残疾人运动苗子,选送优秀苗子到省级训练基地参训。(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残联、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健康服务工程
(一)保障全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居民疾病负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适时调整完善公共服务项目和内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专项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保证人人享有。调整保障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力量,逐步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逐步提高各级公共卫生单位人员收入水平,调动公共卫生机构服务人员积极性。大力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强化献血组织、宣传、动员及献血全过程服务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规范疫苗接种管理,维持高水平的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免疫接种率,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猩红热等重点传染病。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加强鼠疫等传统传染病防治,积极防治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黄热病、寨卡病毒病等新发传染病;强化人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的源头治理;继续巩固血吸虫病、疟疾消除成果。实施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现有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满足传染病、饮用水卫生、地方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疾病与卫生检测任务需求。(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战略。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体系,创建国家级慢病防控示范区,完善预防、治疗、健康管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癌症、冠心病等重点疾病开展早期筛查和有序分诊、规范化诊疗和随访、自我管理教育、危险因素干预,探素将癌症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推进城乡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防治结合,突出慢性病预防作用,逐步实现慢性病的规范化诊治和康复。建立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健康管理,提高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覆盖面。完善口腔病、眼病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儿童龋齿、近视防治,开展全人群尤其是儿童的肥胖控制。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70%左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文体旅局、市监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快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转型,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服务家庭发展转变。加强生育前咨询与服务,开展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儿童等5个时期的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健全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体系,研究制定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方面的家庭发展帮扶政策和措施,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积极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计划”项目试点工作。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1.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社会医疗机构为补充,建成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打造成为政府履行基本卫生健康服务职能的平台、全科医生执业平台、居民获得基本卫生健康服务项目的服务平台、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加快“三大平台”、“六大中心”建设步伐,加强县级综合医院核心专科和薄弱学科建设,支持举办依托型或独立型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血液净化等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引领、约束作用,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完善基层基础医疗服务网络。增加资源短缺地区医疗资源配置,补齐精神卫生、康复、老年、产科、儿科等薄弱领域资源短板。鼓励和引导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向新区、产业集聚区延伸。科学调控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床位、人员等资源指标,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协调均衡医疗机构布局,完善区域医疗资源配套。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55% 以上。到2030年,城区建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农村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提升基层医疗就诊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快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实现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精准化、动态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推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发展智慧医疗,改善就医体验。推进信息惠民,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强化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医保监督管理,促进医院持续改进服务质量。立足我县的地缘优势,发挥侨台资源,积极引进台湾和其他海外医院合作办医(鼓励支持社会办医、吸引社会资本或外资举办各种形式的医疗机构),提升我县整体的医疗供给水平。到2030年,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本市县(市、区)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县委台港澳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4.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医。合理控制公立医院的规模扩张,逐步减少公立医院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积极发挥侨乡优势,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高层次、达到二级医院以上建设标准的综合医院和有特色的专科医院,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提供公益性医疗服务,形成与公立医院的有序竞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医疗卫生交流协作。紧紧抓住泉州作为“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及地缘优势等机遇,实施推进医疗卫生国际化行动计划,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项目引进为载体,健全机制,多措并举,构建国际化医疗服务体系。以“中华文化东南亚行——中医中药文化行”等活动为契机,建设县中医药特色展示馆,传播我县中医中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文化的交流、交融、互学、互鉴,达到惠民生、促交流、增友谊的目的。积极开展港澳台医疗卫生交流协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县委台港澳办、外事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1.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健康养老纳入“健康安溪”建设,围绕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培育壮大健康养老服务业。积极发展康复护理、老年病护理、家庭护理等服务业态,建立健全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相结合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老年医学专科和护理学科发展,建设 老年医院,鼓励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门诊),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疗护理机构,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学诊疗、康复护理需求。(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局、发改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发展健康养老、养生保健、商业保险等产业,推动健康服务多样化发展。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促进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安宁疗护的有序衔接。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老年人常见慢性病、退行性疾病的干预,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关怀和医务社会工作。加强老年人健康服务、产品的市场监管。积极探素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商业保险保障机制,并给予高龄、失能、失独老人等特殊群体参保补贴。(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高妇幼保健水平。持续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完善出生缺陷预防、干预三级网络,提供免费的婚前与孕前医学检查,发展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全面开展生殖健康促进,加强流动人口、青少年、未婚育龄和更年期人群生殖健康公共服务。提升妇幼预防保健地位,联合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重预防、强保健、促健康”系列活动,提高广大群众保健防病意识。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保护妇女身心健康,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推进县、乡两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标准化建设。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发挥专科联合团队的作用,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院儿科、产科服务能力。依托县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筹建安溪县儿童医院,补齐儿科医疗资源短缺和人才短板,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全面加强儿童健康服务,重视儿童早期发展,在县妇幼保健院设立国家级的0-3岁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建立早期生命健康管理与疾病诊治综合体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育。实施母婴产后康复呵护工程,在县妇幼保健院设母婴产后综合康复中心,促进产后全面修复,营造美好健康家庭。进一步推进我县妇幼健康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互联网+”优势,建设区域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打造生育健康、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的全程服务链条。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维护残疾人健康。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的广泛开展,提高残疾人体育锻炼参与率,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推动残疾人体育进特校、进社区、进家庭。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强化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加强致残疾病防控,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和儿童孤独症康复工作,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预防工程。
健全医疗服务全面开展精准康复活动。全面加强精准康复服务,推进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明确辖区内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康复协调员队伍。全面实施41项精准康复服务项目。健全残疾人医疗服务体系,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强化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合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内容,将儿童残疾初筛、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加强残疾人康复,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0-15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贴实现全覆盖。对0-6岁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等基本康复服务补贴实现全覆盖。配合做好持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政府代缴工作。(责任单位:县残联、卫健局、发改局、文体旅局、人社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1.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健全和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把中医院按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推动争取全国顶尖中医院的协作支持,建设成名优中医院。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突出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独特作用,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能力。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固本工程取得实效,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市监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发展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养生保健的优势,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县中医院设立治未病科,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治未病服务。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健康管理人群覆盖率,拓展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孕产妇保健等方面的作用。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传播中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教育局、科技局、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强化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视中医药经典医籍研读,开展中医药古籍整理、研究和利用,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推进中医药师承工作。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技艺,保护好本土中药种质资源,确保中药质量与疗效。建立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促进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融合现代科技成果,鼓励中医基础理论、诊疗技术、中药理论等研究,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发。针对具有中医特色且有疗效,技术濒临失传的中医技术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挖掘整理院内外名老中医的临床经验和特色方剂,优化完善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和方法。鼓励医疗机构将应用多年、疗效确切的验方开发成院内中药制剂并在临床应用。支持鼓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教育局、文体旅局、市监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促进医防医养医体融合
1.促进医防结合,强化公共卫生职能。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发挥医疗机构在公共卫生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疾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逐步建立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中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为监测哨点并提供临床技术支撑的分工协作的疾病综合防治网络,全面提高疾病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能力。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立完善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政府购买机制,落实健康教育、疾病监测、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等职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筑牢每一道防线,实现从预防到治疗、康复的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医养结合,提升健康养老保健水平。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安宁疗护等健康养老服务。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机构和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配置巡诊与转运服务车辆和便携设备,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紧密结合,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老年痴呆症等的有效干预。(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残联、红十字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促进发展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乡镇养老院、农村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养老指导。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改善失独老人、空巢老人的养老服务,支持为失能居民、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社区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到203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建设1所老年康复和护理专业医疗机构,每个社区能够开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做好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16-59周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政府代缴工作;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残联、红十字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体医融合,引导非医疗健康干预。引导非医疗健康干预。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合理布局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点,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站点建设,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体医结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有效开展慢性病防治和运动康复,探索将社保卡个人账户用于健身等用途。大力发展运动康复医学,积极引入国际国内品牌健身医疗机构,建设具有体能检测、运动处方、养生医疗、健身锻炼等综合功能的健身医疗综合体,力争形成连锁机构。推动“体医结合”,加强科学健身指导,积极推广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运动健康服务,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加强体育科研,研究推广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健康环境促进工程
(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完善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对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农贸市场、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交通集散地、公路沿线卫生死角等地的动态化、长效化管理,提高城乡居住环境质量。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向住宅小区、农村地区延伸,提高城乡居住环境质量。到2030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把我县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宜居民生活的美丽家园。(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资源局、城管局、县委文明办、住建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设健康城区和健康村镇。制定实施健康城区、健康村镇建设规划,将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共健康服务设施用地,完善相关公共设施布局和标准。优化城乡生态绿化布局,完善各类无障碍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镇品质和宜居水平。实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普及健康理念。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推广社区健康讲堂、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社区健身活动等,加强健康城区、健康村镇建设监测和评价。强化郊区新城、新市镇和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配套,把各类医疗、养老、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用地计划指标上予以优先保障。积极挖掘现有用地潜力,对批而未供及已收回的闲置土地等存量用地,优先用于医疗卫生产业、体育健身场所项目的供地,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到2030年,建成一批示范性健康城区、健康村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文体旅局、教育局、资源局、县委文明办、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健康环境工程
1.加强健康自然生态保护。坚决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清新水域”工程,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行“河长制”、“山长制”;实施“洁净蓝天”工程,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清洁土壤”工程和“国土绿化”行动,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依托自然山体、森林、河流等生态要素,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及生态服务功能。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水平。继续抓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化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生态修复,积极保护生态安全,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更多绿色福祉。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77%以上,主要水系水质优良比例高于全省平均值。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更多绿色福祉。(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工信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持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依法整治,形成合力,坚决消除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等“五违”问题。建立属地为主的职责体系,落实辖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土地后续利用规划与管理,对清拆后区块,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其土地属性、区域定位等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发展规划。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发改局、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推进机制,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推行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等制度。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使用经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排污台账,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推动相关企业达标排放。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发改局、水利局、工信商局、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检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根据国家要求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全县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加强环境健康风险的防范、控制和预警等相关技术研发支撑力度。(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发改局、工信商局、卫健局、住建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构建安全的食品药品环境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实施食品安全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管,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各类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推进农药兽药残留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大对海洋食品的安全检验力度,提高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水平。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和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形成本县食物消费量和总膳食数据库,实现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覆盖。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实现智慧监管。(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公安局、科技局、统计局、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进口食品准入管理,监督进口商落实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和食品进口销售记录制度;严格落实进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和进口商备案,推进“源头管理、口岸验放模式”;严格口岸查验和风险监测,强化不良记录企业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妥善应对进口食品突发事件。到2020年各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更加完善;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居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县。(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市监局、泉州海关安溪办事处、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 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药品医械安全监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完善药品供应体系,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全程监管,落实生产企业风险防控责任,完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评估体系。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居民用药安全。(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卫健局、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持续开展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领域为重点的打假“利剑”行动,不断深化“打四黑除四害”工作,坚持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继续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创新打击犯罪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监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1.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严重特大安全事故。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融合,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强化职业防护,降低职业暴露风险。(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卫健局、发改局、工信商局、人社局、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明确并推动落实职业健康监管监察职责。全面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基于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全面建立职业病防治诚信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加强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实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技术和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和材料替代以及关闭退出等治理活动,引导企业主动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新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强新的职业病危害的识别、评价与控制,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到2030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建档率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达到95%以上。职业人群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遏制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应急局、人社局、发改局、工信商局、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应急保障。重在运作,着力强化政府综合协调机制;重在治本,着力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重在严管,着力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在源头,着力严把车驾管理源头关口;重在责任,着力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培养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完善激励惩罚机制,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20%。下大力气解决城区停车难、通行难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快递外卖行业车辆管理难等问题。积极推动加强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和公交车辆等安全防护。(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预防和减少伤害。完善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提高儿童玩具用品安全标准,加强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落实监管。加强对拐卖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拐卖、绑架、虐待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意外伤害,减少青少年自杀行为。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应急局、卫健局、教育局、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布局。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各部门即时应急联动,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打造立体化的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区域性应急医学救援中心与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培训基地建设。强化突发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和传染病患者综合救治能力,加强人流密集场所的现场急救设施设备配置,加强突发事件的心理健康干预。
严格依照国家颁布《国家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应急管理原则,全面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一是完善公安机关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指挥机制。二是完善公安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预警机制。三是完善公安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公安局、应急局、发改局、民政局、住建局、工信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健康扶贫
(一)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1.加大财政对贫困地区的医疗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扶贫行动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及公益慈善帮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教育局、慈善总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结合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加快解决基层能力短板问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服务人口(半径)及交通便利条件等因素,合理设置公立村卫生所,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并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按规定承担开办经费和专项补助。到2020年,实现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双达标。基层综合医改要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体系,拓展医联体组建、对口帮扶、医师多点执业等,推动医疗资源和患者下沉。到203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全城乡医疗对口支援与帮扶机制。推进县级医院与基层医院建立对口支援或医疗联合体,完善接续性医疗服务链,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提升贫困地区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做好农村地区重点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到2030年,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实现全县覆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1.实施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工程。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推广精准康复服务,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群众得到有效救助,做到精确到户、精准到人、精准到病。(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卫健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基本医疗救助体系。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助。加大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提高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标准,实行特殊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救助方式。各类基本医疗保险、救助资金补助后仍有困难的,给予重特大疾病救助。(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安溪分局、财政局、卫健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红十字会、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大生育关怀帮扶。做好幸福工程、小额贴息贷款、安居工程、金秋助学、关爱失独家庭和意外伤害保险等生育关怀项目,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帮扶覆盖面。积极探索服务计划生育家庭的新途径,探索行政管理和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新模式,为计划生育家庭排忧解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计生协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发展健康产业
(一)发展以医疗、康复、中医药为主体的健康服务产业
1.促进医疗服务市场供给。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优化政策环境,鼓励人才流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支持慈善组织和个人举办公益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合理调控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盈利率,构建非营利性为主体的社会办医体系。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主要由社会力量提供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增加健康产品和服务供给的积极性;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提供高端医疗服务和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健康服务需求。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健全对包括社会办医在内的全行业监管机制,促进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自律、诚信服务、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人社局、财政局、资源局、市监局、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动检验、诊断、影像等独立医疗机构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医学检验、健康咨询等服务,鼓励健康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发展。鼓励开展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治疗和精神康复等心理健康服务。引导发展第三方健康服务,鼓励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推动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发展第三方的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闽南特色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推进发展健康医疗服务业。依托闽南区位优势,以引进、集聚和培育健康企业为重点,以闽南特色疗养为依托,打造医疗服务集聚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提供中医体质辨识、经络按摩、传统运动、中药保健、亚健康调养等服务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动开展老年护理、心理咨询、营养咨询、口腔保健、康复、健康体检与管理等服务。加快引进有品牌特色、专业学科优势的社会医疗机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在高端医疗、健康体检、护理康复、中医保健、健康管理等领域做大做强。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促进其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在道地药材和功能性农产品种植优势的地区,打造集养生保健、药膳食疗于一体的中医养生服务集聚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文体旅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发展以健康旅游、体育健身、养老护理为主体的保健养生产业
1.促进健康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山地、森林、滨海等生态资源,发展山地运动、森林康养、滨海度假、温泉养生等健康旅游产品,打造一批森林康养基地。推动旅游与传统中医药、膳食融合,发展居民休闲运动,打造养生旅游与体育旅游基地。积极申报建设以医疗产业为切入点,融合旅游、文体等为一体的健康旅游基地。引进台湾生物技术产业,深化两岸养生保健、健康照护等合作,开发高端健康体检、医学美容、养生护理、医疗保健等健康项目。结合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打造“候鸟”健康养老基地,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大力发展老年旅游。建设一批健康养老旅游基地。(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文体旅局、发改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促进健康与体育健身休闲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引入国际国内品牌健身医疗机构,建设具有运动处方、健身锻炼等综合功能的健身医疗综合体。推动“体医结合”,积极推广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运动健康服务。发挥资源优势,开展各类富有情趣的休闲体育项目, 依托清水岩、洪恩岩、泰山岩、李光地故居、云中山、紫云山等景区及各类休闲农庄,打造户外运动基地、房车自驾车营地、拓展训练营地等,建设一批示范性体育旅游区。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和路线。(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促进健康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推进养老机构的医疗、康复、护理、保健能力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互联网+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技术在健康养老服务中的应用,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发改局、工信商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发展以药品、健康食品为主体的食品药品制造产业
1.推动医药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开展中药及天然药物、生物制品研发与产业化,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给予资金资助。突出资源优势,扶持龙头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企业+市场+药农+基地”现代化种植经营模式,推进药用植物生产产业化经营。引进或创建中药颗粒饮片、中药调料、汤包、药膳、药饮等系列药食同源产品。对疗效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复方中成药进行二次开发。发掘山区特色药材资源、中药新品种研发、传统名优中成药的剂型改造和二次创新、名医名方产业化开发为重点,支持中药饮片加工和中药制药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商局、市监局、发改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促进健康食品产业发展。大力弘扬安溪地区特色健康饮食文化,形成具有安溪地方标识的健康食品品牌。依靠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健康保健食品、有机绿色食品等各类健康食品,鼓励企业研发附加值高的健康食品,支持健康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多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企业。(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工信商局、发改局、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四章 支撑保障
一、健全体制机制保障
(一)建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经济、环境、生活方式和行为等因素对人群健康的深刻影响,以及公共政策对公众健康的重要影响作用,建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机制。树立居民“健康无小事”的观念,针对威胁当地居民健康的问题,研究制定综合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要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并将重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强化激励和问责,形成促进健康的合力。(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职能部门)
(二)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范畴,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聚焦制度建设,着力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进一步突破,加快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体制机制。完善“药、价、保”三要素统一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构建大健康管理体制,形成促进健康合力。(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卫健局、人社局、市监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
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理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的关系,推动政府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全行业管理转变,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开展全成本核算,推行第三方会计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经济运行的监管。健全卫生计生全行业标准规范和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机构治理格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质,落实“两个允许”,建立健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岗位设置以及收入分配等制度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施院长任期制、目标责任制,落实公立医院法人自主权,健全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动医疗资源的均衡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兼顾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到2030年,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公立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控制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之内,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统计局,红十字会、残联)
(三)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加大健康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建立和完善健康领域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将改善政府治理与发挥市场活力相结合,兼顾公平与效率。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加强卫生计生、体育、食品药品等健康领域监管创新,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坚持扶持和规范并举,培育健康领域公益性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共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人社局、市监局、文体旅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健康人才建设
(一)加强健康人才培养与引进
1.完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落实医学教育制度改革,健全医学终身教育制度,加快建成适应行业特点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等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支持安溪卫生中等专科学校加快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积极做好高校医学和农村医学定向生的招生工作。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实行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快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实行差别化的卫生高级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采取绿色通道方式,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财政局、县委编办、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和规模。继续落实卫生人才“千百十”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完善充满活力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形成系统高效、开放共享的人才成长生态链。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支持公立医院通过考核招聘或者直接赴高校开展专项招聘。提高对引进医学人才的重视程度,提高引进的待遇水平,提供优厚的工作环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卫健局、教育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1.加强人才服务管理保障机构建设。立足发展全局,加强各级卫生计生人才服务机构建设,立足职责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强化综合管理和专业培训,立足现有人才,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人才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编办、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医务人员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逐步实行区域执业注册,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探索实行人员的总量管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县委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价、人事薪酬制度。保障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改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环境。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额,加快推动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以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和内部分配制度为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创新医学人才评价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能力、业绩和医德医风为导向,以健康医疗大数据为基础,与同行评价、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符合医疗卫生人才成长规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制度。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改革,健全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和特设专科的人才评价机制。开展高层次人才和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职称直聘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健康科技创新
(一)构建健康科技创新体系
推动科技创新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全面融合,建立健全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行业特点、协同高效的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医研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平台、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的建设,建立规范、整合、高效的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与国内外大型医药生产企业、大型医疗设备生产企业的合作,搭建基础研究成果和临床创新技术转化推广平台。建立更好的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科研基地、生物安全、技术评估、医学研究标准与规范、医学伦理与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加强科卫协同、军民融合合作,有效提升基础前沿、关键共性、社会公益和战略高科技的研究水平。(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卫健局、市监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健康科技重点攻关
全面实施面向2030年的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围绕临床需求和关键技术,集聚优势资源,开展跨学科、跨行业、跨区域联合攻关,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技成果产出。加强疾病早期发现、新型诊断、微创治疗等技术研发,开展慢性病防控、精准医疗、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中医治未病、中西医结合治疗重大疑难疾病和康复等关键共性技术,以及基于数字化医疗、移动医疗技术的协同医疗和整合服务模式研究;推动中药保护和发展,加快名优中成药的剂型改造和二次创新,促进健康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卫健局、人社局、市监局、发改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健康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前沿技术创新与转化医学研究,建设一批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骨干医药企业和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构建协同研究网络和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以专家服务基层为主要内容的适宜技术推广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市监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构建健康信息服务平台
(一)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抓好智慧安溪.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建设。健全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建立统一的医疗卫生信息平台,集成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功能。建立跨医院、跨区域的医疗数据共享互换标准体系,构建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影像信息系统、医院管理和信息共享系统。进一步完善居民健康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个人健康信息归并、整合和共享,建立统一的信息惠民服务门户,方便群众自助管理个人健康档案。(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科技局、工信商局、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行“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
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智慧医疗,引导居民主动利用智慧医疗服务,逐步转变居民就医方式。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打造掌上医院APP,充分利用穿戴式、植入式智能健康监测设备,结合移动终端、固定终端等设备,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康复养老服务,打造高端医疗技术和管理平台,积极发展并有效规范网上预约、在线咨询、交流互动、网上支付、远程医疗、远程健康教育培训等健康信息服务业。(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工信商局、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推进健康大数据的采集、维护、挖掘和应用,有效支撑居民健康管理、行业协同应用、卫生计生决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发展,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应用政策规范,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争取培育一批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应用产业化示范项目,打造医疗科技和健康产业的集聚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工信商局、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鼓励发展健康医疗电子商务
引导我县企业打造药械电子商务平台,吸引药械企业入驻,开展线上展销和阳光交易,发展线下研发生产、医疗医养、药械贸易等产业。鼓励以社区为基础,依托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建立医疗机构与家政企业联络机制,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发改局、卫健局、科技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健康筹资保障
(一)加大健康投入力度
健全各级政府健康领域长效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投入力度,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建立公平、合理、可持续的负担机制,确保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补助等及时足额到位,落实对公立医院等健康服务机构的投入责任,控制和化解公立医疗机构债务风险。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运用财税杠杆激励企业加大“健康单位”创建投入,形成多元化筹资格局。要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体现向基层倾斜,重视重大疾病防控和少年儿童健康,努力保障妇幼、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基本健康服务需求。重视重大疾病,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需求。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发展新型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加强基本医保、其他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增强化解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风险的作用。完善扶持措施,鼓励金融等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进PPP健康项目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鼓励社会举办公益性健康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卫健局、慈善总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基本医保保障水平
1.完善基本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建立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逐步建立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使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逐步提高居民医药费用医保实际报销比例。推进医疗保障制度统筹整合,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统筹层次,逐步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制度;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统筹层次和水平。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开展门诊统筹。强化医保对药品耗材供应、医疗服务行为、分级诊疗等的监管功能,逐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战略购买与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医保基金对适宜医疗服务与健康需求的经济保障引导作用。到2030年,基本建立成熟定型的全民医保体系。(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卫健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医保支付制度。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完善符合中医医疗服务特色的医保支付政策,推动中西医治疗同病同支付标准。及时将经主管部门认可、临床确有效的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畴。探索建立以健康结果为导向的付费方式,支持基于价值的优质医疗保健服务供给,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推动医保从激励医疗服务转变为保障公众健康。逐步扩大医保对疾病预防、维护健康领域的支付范围,提高公众生命质量与幸福指数。(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全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健全“三保合一”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提高智能监控水平,全面实现对医药定点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县委编办、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善健康法治保障
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勇于担当,敢于执法,树立职业健康监管监察的法治权威。推动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高效有力的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卫健局、公安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文体旅局、应急局、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章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健全领导
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切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健康安溪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健康安溪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把卫生与健康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把健康安溪建设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强化影响健康的责任追究。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建立大健康共建体系,统筹推进本地区健康安溪各项工作,形成信息交流通畅、问题共研共商、工作推进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二、扩大宣传,加强合作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安溪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加强健康安溪建设的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安溪建设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类媒体、健康类媒体及新媒体的舆论引导、健康科普功能,积极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核心理念,引导社会公众以各种方式支持、参与建设健康安溪行动。将健康安溪建设有机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弘扬健康文化、人人关注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使维护和增进健康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内在需求和共同行动。加大公益宣传广告力度,多用人民群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途径和方法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让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和健康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宣传动员优势,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支持志愿者、义工等为公众提供健康相关服务,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健康安溪建设,注重培育和发展根植于民间、自下而上的健康促进力量。鼓励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实施行动规划的好经验、好做法。(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创新健康领域的国内外合作机制,加强海峡两岸的交流。基于安溪侨台特色,以侨为桥,加强两岸合作,引入华侨华人、国外知名医疗机构和国际化医院管理团队,促进临床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医药研究、医疗支付体系等领域国际合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台港澳办、外事办、工信商局、市监局、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科学评估,落实监督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健康安溪建设的战略目标、任务举措,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实施,明确各个阶段所要实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坚持科学评估原则,建立健康安溪评估指标体系和居民健康行为监测系统,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常态化的督查考核机制,制定行动规划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进行年度测评和评估。(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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