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0-0101-2023-00011
    • 发布机构: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30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5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7-30 09:50

    安卫函〔202329

      答复类型:A类

     

     

    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97号

    提案的答复

     

    刘朝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医疗救治分级分类诊疗的建议》(第132097号)收悉在安溪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新冠疫情高峰平稳度过。现对“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医疗救治分级分类诊疗的建议”提案回复如下:

    一、针对群众对新冠的普遍存在认识不足现象,我局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坚持积极发布相关科普文章(“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专家指引(第一版)”等)、视频(“感染新冠病毒后为什么要测血氧”“慢阻肺病人什么情况下要上医院?”“阳了,没有退烧药,物理降温也好用”等),指导市民正确科学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提高市民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认识。

    二、县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和县卫健局分别制定《安溪县新冠肺炎分级分类诊疗工作方案》,按照“健康监测、分类管理、


    上下联动、有效救治”的原则,全县以村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县亚定点医院(原宫山健康驿站)和县定点医院(安溪县医院)、福医大附属二院为四级分级诊疗机构建立服务网络。依托县域两个紧密型医联体分别建立两个分级诊疗服务网络,分别建立对应转诊关系,畅通横向、竖向转诊机制,实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基层首诊、有序转诊。

    三、针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一是加强重症救治培训,我局及安溪县医院总院、安溪中医院总院多次组织各分院、卫生所村医进行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培训,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急危重症患者的识别、救治、转诊等能力;二是强化重症资源建设,全县设有综合ICU病床82张,可转换ICU病床82张,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合并基础病的危重症病例进行集中收治,积极开展呼吸支持、及早小分子药物使用及俯卧性通气,保障医疗救治及避免“轻转重”三是建立重症救治应急值守机制,组建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专家组,设置单双号值班,24小时开展危重症病例的会诊;是优先保障重症救治人员需求,三级医院统筹全院医护力量,打破原有模式,重症救治团队实行混编管理,以老带新;是加强重症早期干预,主动将关口前移,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孤寡、行动不便、独居等老年人的管理,配备配齐指夹式脉压血氧仪,及时发现重症患者,同时防止轻症转重症;六是做好救治药物储备,两家总院做好奈玛特韦及阿兹夫定等小分子药、退热药、止咳药、中药(清肺排毒汤)等药物储备,退热、止咳等药物优先安排派送到村级医疗机构。

    下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落实。一是全面实行发热等患者首诊负责制,依托县医联体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分级诊疗。二是加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健康监测,对于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特殊人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指导协助有重症风险的感染者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救治。三是动态监测发热门诊发热患者日接诊量和定点医院、二级以上医院等医疗机构防控、救治资源储备和使用情况。四是进一步完善疫情预警机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聚集性疫情的及时发现、及时救治。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期盼您继续为我县健康事业的发展献言献策!

     

      领导署名:郑贵阳 

    人:苏智玉

    联系电话:23225662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1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5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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