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0-0101-2023-00019
    • 发布机构: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30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7-30 10:01

    安卫函〔202339

    答复类型:A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104号建议的答复

     

    林春婷代表:

    《关于增加城厢卫生院编制数及差额事业编制转全额事业编制的建议》(第104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1.增加编制的建议。关于增加城厢卫生院编制数建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县基层卫生院实际及服务人口状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报县委编委研究

    2.将差额事业单位转为全额事业单位的建议。关于城厢卫生院差额事业编制转全额事业编制及对合同工工资给予支持的建议,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 )文件精神,全县共有甲类卫生院2个,乙类卫生院12个,丙类卫生院11个,城厢卫生院属乙类卫生院,为财政核补单位,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将乡镇卫生院全部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或参照全额事业单位给予补助。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志敏

    人:马雪峰

    联系电话:68791326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县政府督查室。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5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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