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0-0101-2023-00020
    • 发布机构: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30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7-30 10:02

    安卫函〔202343

    答复类型:A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

    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杨文武4位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参内卫生院建设工作的建议》(第91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县发改局、资源局、财政局办理。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方针政策,推动城东片区医疗资源合理扩容和均衡布局,医疗服务供给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十四五”期间,我县已规划在城东片区建设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和参内卫生院,其中,参内卫生院投资6500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拟建设门急诊、住院、医技等并推动达到社区医院标准。

        前期虽拟将参洋片区A-06地块(参内镇东街南侧、参山村阳光城北面原参山村市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约为6479.02平方米)作为参内卫生院项目建设用地;但鉴于紧邻参林溪河道、周边路网交通及用地条件等原因,导致该地块不具备选址用于医疗项目建设条件,因此该项目也未实质性启动。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城东片区整体布局规划,牵头协同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参内镇等共同推动参内卫生院项目建设。一是加快项目用地选址。结合城东新城建设和区域布局,牵头会同各部门工作专班,2023年前完成项目选址。二是列入重点工作大盘。将参内卫生院项目纳入2024年度县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并加强指导、靠前服务。三是积极筹集项目资金。主动对接上级政策,多举措争取中央及省级预算内资金、专项债等支持,缓解项目资金压力。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郑贵阳

    人:林重庆

    联系电话:0595-23221217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县政府督查室。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67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