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9 10: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楼B幢13层,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413,传真:23282900,电子邮箱:qzaxw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安溪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布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防控、医疗卫生执法、工作动态等重点信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参与率和知晓率。

    1.主动公开。2025年,县卫健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主要类别为政策文件16条,医疗机构信息5条,行政许可与处罚23条,公告公示9条,监督检查24条,其他信息105条。

    2.依申请公开。2025年,县卫健局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2件,办结答复2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栏目管理,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强化公开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审查,健全信息发布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对外发布审签制度,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安溪卫健”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并为群众提供卫生健康科普知识。

      5.监督保障。加强平台信息核查维护,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接受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2025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与广度不足,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公众参与互动效果欠佳等问题。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61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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