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2-00086
    • 备注/文号:安建〔2022〕114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3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房建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3 16:27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2年国庆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为从严做好国庆前后房建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现就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各工程项目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疫情防控管理

    (一)从严管控人员流动。加大对国内最新疫情动态的宣传,积极倡导“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尽量减少参建人员跨地市流动。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市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频率按比例组织未离安参建人员参与核酸检测工作。省外入(返)安及新入岗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返岗人员风险排查、健康监测和新员工上岗前健康检查。要全覆盖核查工地参建人员(含共同居住者)流动情况,及时排查发现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其他涉疫重点人员,第一时间上报所在村(居)委会及项目联络组长,并落实相关健康管控措施。

    (二)从严开展健康排查。工地要及时掌握参建人员及其共同居住者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2次对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区的所有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重点检查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发现有疑似症状的员工,应立即按泉防控指办232号要求,采取报告、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所有参建人员需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符合加强免疫的要应接尽接。工地的装卸工人要尽量固定,加强个人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与货车司机及随车人员接触。人员信息要录入“泉州市重点人群核酸监测系统”,并按规定落实2天1检。

    (三)从严实施封闭管理。工地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它出入口应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在所有开通的人员、车辆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张贴“场所码”,严格按测温、戴口罩、扫码、行程核查等要求落实门禁管理,所有进出工地(包括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人员应通过“闽政通”扫码登记。工地应按规定做好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的通风消毒工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要实行集中住宿管理或居家--单位“两点一线”闭环式管理,途中加强个人防护,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项目的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外脚手架、有限空间作业、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备案人员履职到位。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等关键岗位责任人务必在岗履职。国庆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和落实应急设备,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信息的畅通。

    三、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及渣土车源头管控

    (一)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各项目应按频率开启喷淋设备,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要进行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要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二)强化渣土车源头管控。各在建工地、搅拌站要按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管控平台联网运行。要安装地磅计重设备落实现场管理和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密闭运输、净车上路,严禁超限超载。混凝土运输及土方挖运业务应委托给渣土车管控平台专设目录库内的运输企业及所属车辆承运,并将《建筑废土处置行驶路线牌责任公示牌》上墙公示。

    四、加大监管检查力度

    我局工作人员将结合日常检查对各在建受监工程项目开展国庆前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

    1.人员履职方面。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安排情况;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现场监理到岗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防护方面。深基坑、高边坡、人工挖孔桩安全防护措施,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搭设、卸料平台搭设防护情况,“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临时用电,塔吊、人货电梯的安全状况。 

    3.危大工程方面。查看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及专家论证、现场公示、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验收的执行情况,项目经理带班作业和监理旁站情况。 

    4.起重设备方面。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专家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日常维修保养情况。 重点检查设备安装、拆卸等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首次安装或附着后是否经“四方”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是否使用未进入省厅建机一体化平台设备;是否无安装(或拆卸)告知书或告知书未向主管部门告知就开始安装(或拆卸);在拆装、附着、加节或顶升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否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是否按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是否按规定检测合格投入使用;监理单位是否对设备安装、拆卸、使用等事项进行督促审核并做好相关记录。

    5.监理履职方面。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审核、审批及论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开展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按要求对脚手架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是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检查钢管、扣件、安全网材料进场的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及抽样复试报告。

    6.有限空间作业方面。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重点检查各有关参建单位、作业单位是否根据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备清单配备相关通风、检测、防护、救援等设备用品的安全防护保障情况。

    7.渣土车管理方面。主要查看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工程机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房建、市政工地内是否使用合法合规的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车辆;是否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施工工地;是否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落实场内运输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等。

    8.疫情防控方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决策部署,各项目参建主体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人员健康管理、建筑工地出入口管理和应急管理措施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9.安全管理培训方面。辖区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和工商注册地的施工企业,是否完成对本企业(项目部)所有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再学习再培训情况。

    检查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发现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或者自查自纠存在弄虚作假、施工现场实际与检查记录不一致的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理。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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