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2-00096
- 备注/文号:安建〔2022〕144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4
近期,我市的输入性病例居高不下,且现已进入年底施工旺季,工人流动性加大,外防输入的压力有增无减。各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要紧绷工地疫情防控安全这根弦,从严做好房建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在建项目立即组织全面自查,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应急预案
(一)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等工作要求,结合建筑行业特点,更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若发生涉疫情况,工地应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住建、卫健等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封闭现场。要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健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同时要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二、严管人员流动
(一)积极倡导“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安”,督促县外入(返)安及新入岗人员持48小时核酸证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返岗人员风险排查、健康监测和新员工上岗前健康检查,有条件的工地要设置相应的“隔离泡泡”用于工人返安后的过渡。
(二)每个建筑工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全覆盖核查项目参建人员(含来安探亲家属)流动情况,核查人员相关旅居史、健康状况及核酸检测等信息,建立“健康档案”。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要全部纳入“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档案”应详细记录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抵(返)安时间、进退场时间、我县实际居住地、省外市外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疫苗接种及健康状况等信息。已建立“健康档案”人员应全部纳入市、县重点人群核酸监测系统管理平台,未建立“健康档案”和未纳入市、县重点人群核酸监测系统管理平台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地,严禁使用零散用工。县外返安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需提前两天向所在村(居)和项目联络组长报备。
(三)市、县重点人群核酸监测系统管理平台账号均已下放到各项目部,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对系统进行跟踪更新,按要求按频率组织工地全体人员(含在生活区集中居住人员、在外散居人员)及时进行检测,严格落实戴口罩、一米线,做好组织管理,避免人员无序聚集。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要用好市、县重点人群核酸监测系统管理平台,建筑工地人员要全部录入,装卸工要落实2天1检、其他人员每周抽检50%,并及时根据上级政策要求调整核酸检测频率,做到应检尽检。
三、实施封闭管理
(一)建设、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尽可能在工地创造条件实施工人集中居住。工地工人集中居住区应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隔离室,没有条件设置充足集中生活区的工地,应对在外居住人员实施统一登记管理,详细记录散居人员居住地址并动态更新,配合落实居住地所属社区防疫措施。禁止工地人员亲属等外来人员临时在工地留宿、聚餐。集中居住人员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尽量错峰就餐,有序用餐,禁止聚餐。有条件的工地应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集中生活区与施工区步行可达的,应实行上下班统一管理,由班组长带领全组人员集中上下班。对在外散居人员应每天报备上下班通勤方式等相关信息。提倡工地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前往居住地、工作地之外的其他地方,应向项目疫情防控负责人报备,并记录离开及返回时间、去向、交通方式等信息,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
(二)工地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它出入口应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在所有开通的人员、车辆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设置“场所码”,严格按测温、戴口罩、扫码、行程核查等要求落实门禁管理,所有进出工地(包括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人员应通过“闽政通”扫码登记。对需要临时进场的勘察设计单位、监测检测、设备安装维修,材料渣土运输等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落实核查登记,经查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工地。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做好无接触装卸工作。
四、做好健康排查
(一)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开展各类场所、区域的日常消杀工作并记录台账。进口及来自疫区的建筑设备、建筑材料、冷链食品、邮件,应逐项登记管理,并按省、市、县有关指引要求消杀和拆封,非必要不从境外和疫区购买物品。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工地环境干净整洁。
(二)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加强对工地人员疫情防控政策和常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工地人员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及时疏导因疫情影响而产生的不良情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疫情防控教育应纳入进场、每日岗前教育内容。同时,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2次对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区的所有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重点检查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引导工地人员健康饮食,增强身体素质,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集聚等良好卫生习惯。
(三)各项目部要切实加强“健康档案”的审核管理,将疫苗接种情况纳入“健康档案”并动态更新,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查漏补种,组织发动工地无禁忌人员接种新冠疫苗,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18岁以上全程接种满6个月)及时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五、严格值班值守
各项目部要制定疫情应急预案,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等关键岗位责任人务必在岗履职,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异常的,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和县住建局质安中心报告,按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因疫情原因停工的项目,要严格遵照属地乡镇的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强化项目现场安全防范和人员管理。要加强对隔离人员的人文关怀,坚持管控与服务两手抓,帮助协调解决生活问题,疏导负面情绪。
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将进行约谈并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版)》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施工、监理单位扣分处理。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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