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3-00009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3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坚决落实整改责任。接到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针对反馈的17个问题逐一剖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全员齐心协力抓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行动上抓细抓实,大力推进整改工作。经过深入研究、反复修改,制定了《中共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及内容和整改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逐条逐项研究细化,并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坚持即知即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对有条件即知即改的,制定操作性强、见效快的整改措施,力求迅速取得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三)方法上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将巡察结果运用提升到长效机制建设中,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管理水平提上一个新台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站位仍然不够高,政治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不够迅速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成效。二是印发《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安溪县住建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文物及其他有价值老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三是督促电力、广电等部门加快杆线整治,“西坪镇南岩村杆线整治项目”已于2021年底完成。四是针对因未获国家文物局批准暂缓实施的“泰山楼保护修缮项目”,指导成立西坪镇泰山楼管委会,加强对泰山楼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五是申报保护专项资金,2021年5月向县政府申请第一批专项资金1300万元,用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2022年争取省市补助资金680万元,用于传统村落保护提升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同时积极申请各级补助资金,官桥镇善坛畲族村2020年争取市级补助100万元、2021年争取省市补助资金450万元,桃舟乡吾培村2021年争取市级补助100万元。
(2)针对“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化整改措施,经多次讨论、修改,于2022年8月30日制定了《中共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二是2022年9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由党组书记带头自我剖析,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相互之间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三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担当、以上率下,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学习安排表,通过“学习强国”、主题党日、电教片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党员政治理论知识教育活动。
2.针对“干部队伍廉政和作风问题依然多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质安中心分管领导在603会议室对质安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二是2022年9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导览视频,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同步开展廉政谈话。四是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并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督促谈话对象针对指出的问题落实整改到位。五是持续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股室、重点岗位的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
3.针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仍较为任性,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的问题
(1)针对“有关案件办案程序倒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2020年以来承办的行政处罚类卷宗开展全面梳理,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流程图和示范文书,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其他案件存在“办案程序倒置”问题。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并召开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议题上会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流程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2)针对“存在选择性处罚倾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2020年以来承办的行政处罚类卷宗开展全面梳理,特别是涉及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方面,确保每一个执法案卷做到规范、合法、有效。目前,暂未发现其他案件存在“选择性处罚倾向”的问题。二是推进执法全面监督,充分发挥我局7名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社会监督力量,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对我局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严格监督。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标准,进一步完善《安溪县住建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补充)》,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严格履行程序,除法定应给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的情节外,均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里对应的标准予以处罚;确有法定应给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情节的全部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3)针对“调查取证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我局承办的装修工程或者市政配套工程处罚项目的工程单价进行复核,若发现工程单价严重偏离的,通知项目单位补充提供有资质预算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书或者施工单位的报价明细单,作为工程单价的佐证材料。目前暂未发现其他存在问题的案件。二是举一反三,对今后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把关调查取证细节,对涉及的罚款金额进行认真审核,对工程造价难以认定的,要求项目单位补充提供有资质预算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书,作为行政处罚工程合同造价依据,确保工程单价符合客观事实。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2022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发现问题9个,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其中1份正在整改中,其余6份全部整改完成。
4.针对“物业、业委会监管仍然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履职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依托安溪县物业管理发展交流促进会,成立矛盾纠纷协调小组,对居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和矛盾,及时进行协调处理。二是选取三远江滨花园、龙湖888小区、恒禾湾美小区等3个小区作为试点,推行“三位一体”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三是2022年9月5日召开“点题整治”专题部署会议,要求3个试点整治项目(凤明南、金融行政服务中心、恒大御景)加快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进度,截至目前,凤明南小区改造工作正紧张施工中,同步建设“党建+”邻里中心,并成立业委会,预计12月完工;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已完成路面道路改造,加强巡逻力量,引导外来人员规范停车;恒大御景项目已由泉州金控集团接管,双方正办理交接手续,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双方对遗留问题进行整改。五是结合“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动物业小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已推动东岳社区等14个社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2)针对“对物业公司考评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安溪县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考评工作方案》,将业主满意度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评指标,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县119个物业小区开展检查考评工作,并形成通报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布。二是邀请社区、业主代表参与日常的物业承接查验、“双随机”检查、精细化考评等工作,充分了解社区、业主代表对物业服务管理的意见及建议。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公开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情况,与广电网络电视签订合作协议,制作“点题整治”电视专栏;制作2.5万份宣传单进行分发宣传;通过“安溪县物业管理发展交流促进会”公众号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相关工作情况。
5.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谨”的问题
(1)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且未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的报备和决策程序,暂未发现其他应上会而未上会事项。二是召开党组会议,重新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制定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今后严格按照议事程序召开党组会议,做好党组会议记录。三是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邀请纪检组长参加党组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支持纪检组参与“三重一大”等问题决策。
(2)针对“在局务会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完善局务会议事规则,尤其是机关会议制度内容,进一步厘清局务会和党组会的关系。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会,通过“远程网络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平台,开展《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一体化管理技术规范》、公文基础知识等课程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三是指定专人记录。将党组会和局务会根据不同议题、不同对象分开召开,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3)针对“‘一把手’未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强调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提升会议记录质量,对集体讨论的事项,每个班子成员均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表态,并如实记录,保证决策记录真实、详尽、规范。
6.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仍不完善”的问题
(1)针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即知即改”原则,分管领导已于2022年8月19日对王竹旺同志作出批评教育。二是2022年9月23日开展公文写作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单位行文行为。三是立足我局实际,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2022年10月8日重新制定《中共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印发<廉政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针对“岗位风险排查不深入,大多数干部风险排查没有结合岗位实际,多以业务风险代替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导览视频,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2022年10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填报岗位风险自查表,通过个人自查、同事互查、领导审查的方式,逐一审核把关。三是持续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主动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识。
7.针对“党建主责主业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于2022年9月6日在511办公室对林小凤同志作出批评教育。二是召开党员大会,会上林小凤同志作自我检讨,并由党支部书记重申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同志的日常监管。三是指定宣传委员高伟航同志为学习专员,以泉州市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先锋泉州”为平台,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作、推荐的优秀党员教育电视片为素材,常态化组织开展党员每月“固定学习日”活动,并按照规定做好学习记录。
(2)针对“发展党员仍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发展新党员,2021年住建局党支部培养积极分子2名,2022年发展党员2名,培养积极分子1名。二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由党支部书记牵头,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发展党员工作专题会议,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把好“责任关”。三是2022年9月22日召开城乡建设系统党委、物业服务企业党委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会,夯实业务基础,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针对“党员‘三诺’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指定各党小组组长对党员“三诺”台账进行把关。二是党支部书记于9月6日在511办公室对承诺书雷同的史建阳、颜风声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两人表态整改。
8.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仍然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二是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四必谈”,征集到4条意见建议,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发言提纲,有效确保了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开展。三是2022年9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纪检组参加。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充分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由主要负责人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会上党组书记带头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组织生活会重形式轻成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于2022年9月6日在511办公室对林小凤同志作出批评教育。二是召开党员大会,会上林小凤同志作自我检讨,并由党支部书记重申组织生活会的流程及纪律,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和成效。
9.针对“队伍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人员混编混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安溪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安委办〔2019〕132号)文件规定,局机关聘任7名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股长,并报组织部备案(保留原有事业编制身份不变)。
(2)针对“机关效能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由局优秀年轻干部组成的综合督察组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考勤情况,进一步规范外出登记书面说明。截至目前,从综合督察组对机关效能方面的督查情况来看,机关效能情况良好,个别未签到、签退的,都有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外出登记说明。
10.针对“党组和局机关发文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2021年来发文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摸排,尤其是是否存在文号顺序与发文时间不符合的情况。截至目前,上述文件问题均有作出说明,暂未发现其他文件存在此类情况。二是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对文件文号顺序和发文时间进行管理,统一登记,严格把关发文顺序和发文时间。三是2022年10月10日,由局党组副书记、办公室分管领导陈毅龙同志在603会议室组织开展发文管理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发文管理工作。
11.针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与群众期待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9月6日印发《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房地产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针对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制度,以及购房户签订购房款缴交告知单和风险提示告知单等事项进行检查。9月份以来,累计检查房地产企业16家,检查中介机构39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其中1份正在整改中,其余5份全部整改完成。二是我局积极配合做好土地出让相关事宜,有序加快城区各片区住宅用地供地节奏,缓解供需矛盾,抑制房价过快上涨。2022年8月以来,共出让土地8宗,总用地面积16.4万(246亩),可建成建筑面积49.21万㎡。
12.针对“推进全县乡村容貌提升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裸房整治聚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实行绩效考核。将裸房整治列入县政府对乡镇绩效考核内容,2021年底和2022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已组织开展考评。二是加强安全检查。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聘请经验丰富的施工企业工程师组成技术服务保障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检查,2021年5月份以来,共组织四次既有裸房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指导。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编制《安溪县农房整治(裸房、平改坡)设计施工一体化导则》,并组织相关培训,2021年以来,累计举办3轮镇村干部和建筑工匠业务培训会,参训人数共计2097人次,提升镇村干部业务能力和建筑工匠安全意识。四是加快整治进度。2021年市级下达安溪县裸房整治任务数5933栋,全部如期完成;2022年市级下达安溪县裸房整治任务数5333栋,已全部开工,截至10月底,已完工5292栋、完工率99.23%。码头村、洋坑村、龙通村等村庄整体建筑风貌提升显著,获得2021年市级每个村20万元的资金补助。五是强化资金保障。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对需要整治的户主,根据房屋面积、装修材质等,给予相应比例的财政补助,自实施整治行动以来,累计拨付既有裸房整治奖补资金7000万元。协调县农商银行推出“裸房装修贷”,符合条件的户主可申请小额低息贷款,县财政对首年利息给予50%的补贴(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2021年以来,农商银行累计发放“裸房贷装修”574笔,金额5199万元。
(2)针对“农村杆线和废危旧空心房整治欠账较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农村杆线整治方面,全县杆线整治任务数共3982个,截至2022年10月底,已完成3727个,完成率93.6%(其中电力、联通、广电等三个单位已全部完成),下一阶段,我局将督促电信、移动等2个单位加快整治进度,确保今年完成整治任务。危废旧空心房整治方面,全县危废旧空心房整治任务数743宗,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我局加强通报督查,督促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危废旧空心房整治及验收工作,目前整治任务数已全部完成。
13.针对“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依法依规履行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管职责。二是加强对监理单位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规定,对总监无故不在场的给予总监和监理单位各记3分处理;对监理单位不在岗或监理部人员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的,给予监理单位记3分处理;对总监长期不在岗的给予总监和监理单位各记8分处理,同时对监理单位和总监进行通报、约谈,并对监理单位进行差异化管理。2022年8月份以来,结合日常检查及动态考评工作,对各在建项目监理人员配置情况进行检查,累计发现相关问题7条,累计对相关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1次、约谈2人、记9分处理,对相关施工单位累计记3分处理。今后,我局将持续严格规范监理单位的监理行为。
14.针对“建筑行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县目前有2家本地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其进行延伸检查,发出整改通知单2份,我局严格督促检测机构照单整改,并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开展业务。二是引进第三方图审机构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开展服务,自入驻以来,受理办结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48宗,平均耗时4天,受理办结施工图审查(勘察工程)38宗,平均耗时2天,进一步压缩施工图审查时限。三是以文件制度约束机构行为,印发《安溪县住建行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21年安溪县住建行业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2年度安溪县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对在我县开展业务的建筑行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检查,截至目前,招投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机构方面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方面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1份正在整改中,其余4份已全部整改完成。
15.针对“解决群众诉求不够及时,引发网络舆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动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在政府网站、微信群、小区公告栏等平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诉求。二是开展网络舆情监管及处理专题培训,制定网络舆情危机应急预案机制,及时引导舆论导向,并积极解决群众诉求。三是各股室指定专人负责对群众投诉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沟通化解问题。
16.针对“党支部政治功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传统节日”“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提高创新性和吸引力,让党支部真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2022年9月18日住建局党支部开展“警钟长鸣,勿忘防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二是紧跟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和特色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三是由主要领导对党支部书记郭芳华、会议记录造假记录人高伟航进行谈话提醒,指出其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两人表态整改。
17.针对“党务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
(1)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制度》机关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理论、业务水平。二是2022年9月22日召开城乡建设系统党委、物业服务企业党委党务工作培训会,提高党务工作标准。三是党支部书记郭芳华同志针对推荐优秀党员未上会情况,对主要领导作出书面说明。
(2)针对“党务公开范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明确党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党务工作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贯彻落实党务公开条例,并要求局督察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公开及时、公开内容全面、真实。按照党务公开的要求,党费缴交、优秀党员等事项已主动在公开栏上公开。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逐一对照,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如物业管理群众满意度还不高、房地产市场监管与群众期待有落差、住建领域相关工作推动不够有力有效等问题,与县委巡察组提出要求还有差距,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阶段,局党组将主动加压,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一是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规范化。二是持续深化整改,确保巡察实效。深入分析巡察发现的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及时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务必整改到位,给群众一份满意的答卷。三是拓展巡察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制度的长效落细落实,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常态化长效机制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232027;通信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楼,邮政编码:362400;电子邮箱:jsjrmg@163.com。
中共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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