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3-00038
    • 备注/文号:安建函〔2023〕3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31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5-31 17:12

    安建函〔2023〕36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0110号建议的答复

    谢再添代表:

    《关于改造老旧小区、增加停车位的建议》(第0110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凤城镇政府、资源局、消防大队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生活品质不断提升,我县私家车数量也随之猛增,居民小区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停车难的问题日益显现。目前,住宅小区停车难的原因除了车辆多外,还有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少、停车管理不到位、车主的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因素。

    为了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泉州市于2021年出台了《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根据条例规定,以及我县实际,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开展老旧小区整治,将既有住宅小区临时停车场改造纳入老旧小区统一规划整治范围,增加停车位数量,促使小区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二是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我局积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车辆停放实行严格管理,做好所管区域内的车辆停放和秩序维护工作,确保车辆停放有序。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私设地锁、乱停乱放等行为要进行劝阻、制止,拒不改正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上报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按相关法规处置;三是通过日常巡查、综合考评、示范创建,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的创建等工作,加强对物业小区停车管理的监督与指导;四是倡导有条件的小区,可实行车位共享机制,适度对外开放停车,错时有偿停放;五是加强与媒体沟通协调,主动引导媒体宣传,进一步发动小区居民和物业管理单位共同维护小区停车秩序,营造小区违停管理执法的良好氛围。六是积极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对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予以处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成停车场备案工作,对小区公共停车位进行合理利用。七是继续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3年,我县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48个,计划投资4000万元,拟新增停车位219位。

    对于已建成交付使用出现停车难的小区,在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再由相关单位审批后,可以合理利用小区空置地或平衡绿化用地,增加停车位;在小区原有车位基础上,重新施化合理车位,增加车位数量。

    2021年以来,我局在县委组织部的关心指导下,推动完成山水湾立体停车场的建设,截至2023年,山水湾立体停车场已完工,增加车位133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探索研究增加停车位可行方案,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荣继

    :史建阳

    联系电话23287691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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