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70
- 备注/文号:安建〔2025〕17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9
局有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泉建综〔2025〕36号)工作要求,根据2025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12月中旬起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县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监督执法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12月中旬-2026年1月底,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全县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组人员安排
县住建局成立由易雷冰局长任组长,叶政凯副局长、杨世杰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聘请建筑起重机械专家3名,同时抽调施工、监理、建筑市场、招标代理等单位业务骨干及住建局有关股室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检查小组和人员如下:
(一)建筑市场检查组
1.第一组
组长:李宝国县住建局建筑业股负责人
成员:林婉玲、林岚
2.第二组
组长:谢进辉县住建局造价站负责人
成员:陈福良、林子琳
3.第三组
组长:王金礼县住建局技术中心负责人
成员:杨婉琼、易莹霞
(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组
1.第一组
组长:黄清跃县住建局工程股负责人
成员:李宝达、叶景阵、许诗榕、林煜航、黄铭锴
2.第二组
组长:谢泽渊县住建局质安中心负责人
成员:李江彬、廖毅超、蔡毅达、周培钦、陈俊培
(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组
组长:林国梁县住建局消防审验股负责人
成员:张海强、高伟航
以上检查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调整安排。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建筑市场行为
1.建设单位行为。是否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建立健全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对参建单位和人员履行法定责任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管理;是否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是否存在肢解发包、甲指分包、“明招暗定”,通过设定特定要求(包括“量身定做”招标条件,设置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及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以会议纪要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以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是否存在编制招标文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泄露标底、操纵评标结果、恶意竞争、与投标人围标串标等问题。建设单位是否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勘察、设计、监理费用行为;是否存在指定应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商、供应商。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为。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勘察一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主要设计人员执业资格及施工图上的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冒领、农民工工资刻意压低或者挪用工程款等情况。
3.实名制考勤情况。现场管理人员是否与备案人员信息一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专业承包单位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挂证缺位”“虚假考勤”情形;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实施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全过程项目企业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二)工程质量安全
1.履职管理。检查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总监的到岗履职以及“福建省安全工作平台”应用、安全日志记录、监理例会召开等;建设单位依法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委托、检测费用支付、氯离子抽测情况等;内控体系建立健全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施工质量策划及质量管理制度等。
2.实体质量。检查钢筋安装工程质量情况,重点检查钢筋绑扎、锚固、混凝土保护层垫块设置、技术交底、隐蔽验收等,并对钢筋原材及接头等进行取样检测;混凝土工程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标准养护室(箱)和视频监控设置、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交货检验管控、混凝土外观质量及缺陷修补等,并随机抽测梁、柱(墙)、节点各1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若无节点则随机抽测梁1个构件、柱(墙)2个构件]。材料进场检验检测情况,重点检查保温材料、钢筋原材等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抽样检验报告及省监管一体化平台录入情况等。
3.施工安全。检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正在施工的危大工程方案编制与论证(是否存在严重缺陷情形)、现场安全管理和巡视检-查(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起重吊装安全管控情况,重点检查钢丝绳吊索质量和编结长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规范物料绑扎、使用料斗等。
4.文明施工。检查临时用电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殊作业环境照明安全电压使用、外电架空线路保护、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建筑垃圾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委托正规收运企业、张贴违法举报热线、车辆出场管控等;文明施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封闭施工、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扬尘防治等。
(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
1.市场行为。检查参建单位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责任与义务,执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情况等。
2.工程质量。现场抽检工程是否落实消防设计文件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检查内容包括: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防火分隔、防烟分隔、安全疏散、消防电梯、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灭火器、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并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
五、检查方式和结果应用
(一)检查方式。采取实地现场检查和查阅内业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在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改正,实现闭环管理。对不能安全使用的设施应立即停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应立即停工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结果应用。县住建局将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承建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认真解决。各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对所监理的在建工程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部位要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
(二)受检在建工程不得停工待检,并应据实提供相关迎检资料,建筑市场行为重要资料缺失或者拒不提供的,视为涉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列为差异化监管对象。
(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检查工作小组要督促受检项目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附件:工程各方主体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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