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4-0101-2025-00073
- 发布机构: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5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安溪县住建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
县城规划区(包括县城规划区内的凤城镇、城厢镇、参内乡部分): 住宅:一、二、三类区分别征收40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商业(含写字楼):一、二、三类区分别征收45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工业:一、二、三类区分别征收25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 龙门镇、官桥镇、湖头镇规划区: 住宅:一、二、三类区分别征收30元/平方米、20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商业(含写字楼):一、二、三类区分别征收35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工业:一、二、三类区分别征收20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5元/平方米。 |
政府制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发文制定。 |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溪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安建〔2020〕89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门镇、官桥镇、湖头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安政综〔2014〕223号) | |
| 2 | 安溪县住建局 | 安溪县消防审验中心 | 事业单位 | 无 | ||||||
| 3 | 安溪县住建局 | 安溪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无 | ||||||
| 4 | 安溪县住建局 | 安溪县房地产交易中心 | 事业单位 | 无 | ||||||
| 5 | 安溪县住建局 | 安溪县住建局技术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无 | ||||||
| 6 | 安溪县住建局 | 安溪县建设工程造价站 | 事业单位 | 无 | ||||||
| 7 | 安溪县住建局 | 安溪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 事业单位 | 无 | ||||||
| 8 | 安溪县住建局 | 安溪县城市建设档案馆 | 事业单位 | 无 | ||||||
| 9 | 安溪县住建局 | 安溪县物业服务促进中心 | 事业单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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