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5-0101-2023-00004
    • 备注/文号:白政〔2023〕3号
    • 发布机构:白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1
    白濑乡关于印发《白濑乡住建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2-10 16:26

    白濑乡关于印发《白濑乡住建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行业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和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乡情况制定了《白濑乡住建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白濑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白濑乡住建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 “11 ·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 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聚焦消防安全、自建房、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 年3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住建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重点整治内容

    (一)住建行业冬春消防安全整治

    1.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执法专项整治

    (1)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方面,重点自查是否贯彻落实《消 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部省配套 文件要求的情况,包括审验办理程序、时限、要件、流程、档案整理等。

    (2)消防设计质量方面,重点检查消防设计、技术审查遵 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包括设计深度、单位及个人资质、技术审查意见书等。

    (3)消防施工质量方面,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参建单位执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包括消防救援、疏散、控制、报警、灭火、联调联试等。

    (4)隐患整改落实方面,各有关单位要重点自查省、市上半年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以及是否根据 要求加强本辖区消防审验执法监督检查,是否常态化开展消防设

    计审查质量复查,是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等。

    2.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开展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是否组织消防应急救援演练等;监理单位是否开展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巡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

    改等。

    (2)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特种操作人员(电工、焊工等)是否落实持证上岗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焊接、切割热等动火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动火作业过程中是否设置接火斗等防火设施,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动火监护人是否进行现场监护等。

    (3)工地内作业区、办公区及生活区防火方面,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外架密目式安全立网是否按规定采用阻燃产品;办公区及生活区建筑构件的耐火情况,彩钢板房是否采用A级不燃材料;办公区及生活区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生活区是否存在生火煮食、明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线乱搭乱设等情况。

    (4)临时用电防火方面,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5)易燃、易爆物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可燃材料存放、堆放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专库储存情况,以及库房内通风、禁火、消防灭火设施配备情况;废弃易燃物处理情况。

    3.物业管理和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物业管理既有高层建筑的物业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 主体责任,落实消防设施保养维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2)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加强对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是否加强禁止电动自 行车入户的宣传引导,配合相关部门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道、楼梯间停放或充电的,是否及时督促清理。

    (3)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告知业主清理楼道、走廊等区域的杂物;是否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制定 落实日常巡查机制,开展消防通道违法停放车辆清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是否将消防通道治理、消防   设施修缮、消防设备配置等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是否做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条件。

    (5)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及时告知并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予以维修、更新、改造。

    (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1. 坚持常态化排查,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集镇区、人员密集、违规加层扩建、涉及公共安全等“十大重点”整治,全面实施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确保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2.重点检查自建房专项整治和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包括 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整改情况、辖区自建房“两违”黑名单 公布情况、 一般安全隐患钢结构房屋和50年以上老旧房屋整治情况、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情况等。

    3.采取管理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是否出现“回潮”现象。

    4.检查落实危房拆除、修缮作业安全管控情况,是否由具备 相应资质单位承接作业,是否严格遵守作业流程,是否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严防倒塌伤人事故。

    (三)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辖区在建项目是否严格 落实项目部“月自查”、施工企业“季度自查”工作,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要求落实人脸识别考勤。要突出低资质等级施工企业承接的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严格落实应对大风、雨雪、冰冻等冬季灾害性气候的防范措施,时刻保持安全生产条件不降低、不放松。

    2.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方面,紧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  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经编  制审核或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是否在显著位置公告危  大工程相关信息,施工作业前是否落实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是否加强施工过程监测和安全巡视;监理单位是否结合专项施工  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危大工  程验收合格的,是否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确认后方进入下一道工序,是否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

    3.承发包违法行为监管方面,重点检查辖区在建项目是否存 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5日前)。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将专项整治方案内容及要求传 达至辖区各在建项目、有关单位和企业,督促严格落细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排查整治(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3月31日)。

    在春节停工前后、节后开工前、各级“两会”召开期间,各在建项目、有关单位和企业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如实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健全完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在建项目、有关单位和企业组织对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节后新进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未经培训合格不上岗、未依法持证不上岗、岗位职责不明晰不上岗、应急避险能力不足不上岗。各在建项目、有关单位和企 业要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项目要切实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全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乡级抽查(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3月31日)。

    2023年3月31日前,村镇办将同步开展抽查检查,重点对有关责任主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  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各项目负责人要亲自研究、 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深入推进辖区住建行业岁末年  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深入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做好本单位自查工作,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二)严格工作要求。县质安中心、物业股等股室要提高专项整治的精准性、有效性,坚持检查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充分 运用提醒告知、警示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提高检查质效,确 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落实工作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随意 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严格落 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检查。

    (三)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检查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将自查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一次,如遇到重大突出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同时,要及时收集梳理辖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住建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追责问效。对抽查发现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搞形式、走过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视情形采取敦促提醒、行政约谈、全乡通报等方式。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是发生亡人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切实推动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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