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5-0101-2023-00007
    • 备注/文号:白政〔2023〕7号
    • 发布机构:白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5
    白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濑乡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3-27 15:50

    白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白濑乡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方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白濑乡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白濑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白濑乡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我乡农业企业标准化建设、运行质量,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农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增强“控事故、保安全”能力,根据《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溪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方案的通知》(安农综〔2023〕9号)要求,决定2023年在全乡深入开展农业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活动,全力打造农业行业标准化提升2.0版本,现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刻理解标准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坚持以“巩固现有成果,保证达标质量,促进提档升级”为原则,用改革创新的措施、办法,强化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创建、自觉运行、自我提升标准化,全面提升农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我乡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目标

    突出以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为核心,健全完善“1+5”标准化提升工作体系(即标准化+网格化+信息化+双重预防机制+技术服务+约束激励),运用信息化系统(即“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下同)对农业企业标准化创建、运行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农业企业标准化与信息化有机融合,优化升级“33456”工作法(即划分“三类企业”对标创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实行“四色”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推行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安全警示标识,下同),2023年底前形成独具农业行业特色的标准化提升2.0版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标准化建设和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实现“控事故、保安全”。

    三、重点任务

    围绕巩固提高的目标要求,督促引导农业企业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现场风险管控和作业行为管理,切实落实全员参与创建、全员岗位达标、全过程控制、全要素提升,持续建立健全自主管理、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一)优化“一套标准规范”。各村要全面梳理本村、本领域农业企业安全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中等企业和小微企业达标细则、网格员检查导则等四项规范,系统总结农业行业标准化建设、提升、运行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一步修订、完善和优化农业行业四项规范,并对每项规范逐一进行评估、论证、审查,切实提升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二)推进“两化有机融合”。各村要督促、指导本村、本领域农业企业自觉运行信息化系统本单位基本信息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含风险点类别、等级、管控措施)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等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相关信息,认真录入信息化系统,建立一企一档,形成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数据库,利用平台的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等功能,实施企业安全风险在线辅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在线预警、标准化运行在线监测监管,促进标准化与信息化有机融合,落实对企业安全风险动态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闭环和各类安全指标预测预警实现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动态监管

    (三)健全“三张清单”制度。各村要督促、指导本村、本领域农业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对照农业行业三张清单,编制本单位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各层级检查责任、检查频率及其整改要求,由各层级主要负责人带队,对照各自安全检查清单(表册、卡片),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实现动态闭环管理、定期清零。

    (四)推行“四色风险”动态监管。各村要督促、指导本乡镇、本领域农业企业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遵循“客观存在、相对独立、环节清晰、易于管控”的原则,以生产系统为单元,按照工艺流程顺序,发动全员围绕所有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充分考虑人、物、环境、管理四种因素,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将辨识出的风险点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4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强化岗位、车间、企业“四色”安全风险管控。各村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全面推行“四色”安全风险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五)强化“5S”现场管理。各村要督促、指导本村、本领域农业企业对照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以全员岗位达标为核心,全面推广运用现场“5S”管理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建立全员标准化考评机制,逐岗逐人明确考评内容、考评标准、考评频次,并将考评结果与薪酬、奖金、福利等待遇挂钩,倒逼一线员工规范作业现场管理、养成安全作业习惯、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推动生产现场一线员工自主管理、自我控制,迅速准确掌握设备设施、作业过程的正常与异常信息,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进行处置,有效防止操作失误,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持续增强生产经营现场本质安全。

    (六)完善“六有”警示标识。各村要督促、指导本乡镇、本领域农业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区分不同生产车间、经营场所、公用设施等各类功能区划,对照各车间、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按照车间地上有标线、设备有铭牌、岗位有警示、作业有指令、管线有流向标、重要阀门或开关有挂牌的“六有”模式,逐一规范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四类安全标识,配置安全管理看板,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提升安全目标、安全工(器)具、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现场可视化管理。

    四、实施步骤

    全乡农业行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分五个阶段同步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2月底前)

    各村要结合农业行业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落实措施,调整充实组织领导机构、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对领导干部、安监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凝聚各方共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标杆提升阶段(2023年3月底前)

    各村要系统总结本村、本领域标杆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的成功经验做法,按照“属地为主,乡村联动”、全行业(领域)“三类企业”全覆盖的原则,在原有标杆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遴选一批标准化运行良好、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素质较高的企业,配合乡镇安办大力提升“一十百千”示范工程(打造1家以上标准化精品企业、10家以上标杆企业、100家以上“国标”达标企业、1000个以上达标示范岗位),促进农业行业典型示范提质扩面,切实提升示范引领水平。

    (三)重点攻坚阶段(2023年6月底前)

    各村要强化“重点先行、集中攻坚”工作措施,适当集中人力、物力和精力,着力督促指导农产品初加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小微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等重点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以危险工艺、危险作业、危险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点为重点,组织全员对照达标细则,2023年3月底前全面开展一次标准化自评,对自评不合格项、定级(达标)评审整改项,逐一落实整改提升,促进全员岗位达标升级,带动本村标准化整体提档升级。

    (四)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10月底前)

    各村要按照全域全行业全覆盖的要求,针对不同农业领域特点,实施“三类企业”分类指导,组织本辖区、本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梳理分析本单位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复制推广标杆企业成功经验做法,充分运用“33456”工作法,借助信息化系统,对照各自适用标准,逐一查缺补漏,紧盯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重点要素,规范实施安全风险“四色”动态管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强化生产经营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警示标识,整体推进农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全面提质增效。

    (五)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12月底前)

    各村要全面总结本乡镇、本领域打造标准化提升2.0版本工作情况,系统归纳、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固化形成行之有效的、操作性强、可供借鉴、可复制的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的个性问题,采取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逐项逐条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推动标准化提升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监管执法等工作有机融合,完善标准化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切实形成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五、工作要求

    打造标准化提升2.0版本是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打造2.0版本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这项行动作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统一思想,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专题研究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协调日常工作,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优化业务培训,强化技术支撑。各村要围绕“做什么,怎么做”为主要内容,突出以标杆企业成功案例为重点,组织制作标准化实务培训标准课件,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场景模拟和交流答疑等方式,深入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各级监管人员、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支撑骨干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实施标准化提升实务技能,形成多层级、多维度技术支撑。

    (三)创新政策引导,强化激励约束。各村要结合实际,积极配合属地安办出台操作性强的标准化提升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创建、自觉提升标准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板报、微信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标准化提升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深刻认识标准化提升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法定责任意识,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五)规范达标评审,强化质量管控。各村要加强对达标确认的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现场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评审机构严格评审人员管理、评审过程管控和评审质量管控,切实规范达标确认评审,保证评审质量。

    (六)实施分类监管,强化执法推动。各村要根据本村、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情况,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完成标准化提升的生产经营单位,最大限度减少日常检查抽查频次对未开展标准化创建、标准化运行质量无法满足最低等级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以执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创建、运行、提升标准化。

    (七)坚持常态长效,强化督促指导。各村要加强对本村、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提升的日常调度、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落实不到位的、进展缓慢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严肃问责问效。对工作不力的,一旦发生事故,一律从严倒查、从严追责。

    (八)健全调度机制,强化信息报送。各村进一步健全工作调度机制,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实形成每月工作总结、如实填报进展情况表(附件1、2),于下一个月1日前及时报乡农业服务中心汇总。

    附件:1.安溪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进展情况月报表(一)

    2.安溪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进展情况月报表(二)

               3.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告知书(参考)

               4.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承诺书(参考)

     

                                 

     

     


    附件1

    安溪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进展情况月报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单位类型

    企业数量(家)

    创建提升数量(家)

    标杆数量(家)

    精品数量(家)

    示范岗位(个)

    落实“一企一策”数量

    总数

    规上企业

    中等企业

    小微企业

    达标类型

    一级企业

    二级企业

    三级企业

    自评企业

    标杆层级

    规上企业

    中等企业

    小微企业

    规上企业

    中等企业

    小微企业

    规上企业

    中等企业

    小微企业

    编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清单(家)

        

     三张清单

    四色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

    强化5S现场管理︵家︶

    完善六有可视化警示标识(家)

    企业数量︵家︶

    自查隐患数量︵条︶

    整改隐患数量︵条︶

    企业数量︵家︶

    红色风险︵处︶

    橙色风险︵处︶

    黄色风险︵处︶

    蓝色风险︵处︶

     

     

     

     

    国标

     

     

     

     

    市级

     

     

     

     

     

     

     

     

     

     

     

     

     

     

     

     

     

     

     

     

    省标

     

     

     

     

    县级

     

     

     

    地标

    (达标不分级)

     

    乡级

     

     

     

    备注:1.各填报单位按照各自所属的单位类型进行填报;2.自评企业指未经定级(达标)评审,只完成内部自评的企业; 3.地标指的是泉州市本级地方标准,统一按不定级达标统计;4.每月1日前上报上一个月巩固提高进展情况;

     

     

     

    附件2

    安溪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进展情况月报表(二)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单位类型

    优化标准规范

    四色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监管

    执法激励约束

    安全生产检查清单︵条︶

    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份︶

    中等企业达标细则︵份︶

    小微企业达标细则︵份︶

    网格员安全生产检查导则︵份︶

    企业总数︵家︶

    红色风险企业(家)

    橙色风险企业(家)

    黄色风险企业(家)

    蓝色风险企业(家)

    检查企业︵家次︶

    发现隐患︵条︶

    督促整改隐患︵条︶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家次︶

    暂扣或吊销证照企业︵家次︶

    取缔关闭企业︵家次︶

    移送司法机关︵人次︶

    曝光典型案例企业︵家次︶

    约谈警示企业︵家次︶

    激励单位︵家次︶

    约束单位︵家次︶

    总数

    规上企业

    中等企业

    小微企业

    总数

    规上企业

    中等企业

    小微企业

    总数

    规上企业

    中等企业

    小微企业

    总数

    规上企业

    中等企业

    小微企业

    企业数︵家次︶

    隐患数︵条︶

    企业数︵家次︶

    金额︵万元︶

    乡镇

     

     

     

     

     

     

     

     

     

     

     

     

     

     

     

     

     

     

     

     

     

     

     

     

     

     

     

     

     

     

     

     

     

     

     

     

     

    备注:1.各填报单位按照各自所属的单位类型进行填报;2.四色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监管指的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红、橙、黄、蓝”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3.每月1日前上报上一个月巩固提高进展情况; 4.激励、约束是指除执法外运用经济政策、社会荣誉、信贷信用、投融资、保险费率等单项或多项综合措施给予有关企业的激励、约束。


    附件3

     

    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告知书参考

     

                          

    2021年9月1号起施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21条,明确将“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列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1〕18号)精神,请你单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本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选定的评定标准,于

             日前完成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年度自评工作,及时整改不符合项,切实巩固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特此告知!

     

     

    **村民委员会(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企业备查、一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安办备案、一份报送所在县(市、区)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4

     

    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承诺书(参考)

     

    本单位及本人郑重承诺,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有关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创建、自主运行,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并于

              之前完成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工作,及时整改不符合项,切实巩固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如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愿意承担一切行政的、民事的和刑事的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其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隐患可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3年   月   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企业备查、一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安办备案、一份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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