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7-01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安大政〔2023〕3号
    • 发布机构:大坪乡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7
    安溪县大坪乡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15: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大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大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坪乡大坪村北头洋1号,邮编:362436,电话:23433999,电子邮箱:dpx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大坪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切实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2年,大坪乡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突出组织领导。乡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常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严格遵照上级规范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坚持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把好审查关,禁止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三)强化政务监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四)突出融合应用。通过“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线上开放应用平台相融合,利用茶海-大坪”微信公众号,及时、全面宣传我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进一步抓好我政务公开栏公开工作,定期更新,方便群众监督。

       (五)突出监督保障。2022年,大坪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工作力量不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全。

    (二)改进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监督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机制,推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

    2.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作用,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政府信息。

    3.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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