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0-0101-2023-00014
    • 发布机构:凤城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3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23 15:35

      各镇直单位、各村(社区):

      《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面落实《办法》宣传工作,促进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普及,助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现将《办法》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方案

      《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面落实《办法》宣传工作,促进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普及,助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4月底前,市垃分办完成《办法》宣传视频、宣传海报、图解等相关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5月,安溪县计划完成集中宣传活动;我镇计划于5月中旬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动全镇各单位、公共机构、相关行业企业及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办法》内容,营造浓厚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办法》宣传教育培训

      1.各村(社区)、相关行业企业内部组织不少于1次《办法》宣传学习活动。

      2.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村(社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等开展宣传培训,每个村(社区)不少于1次。

      (二)加强社会公益广告宣传

      充分利用镇机关、各村(社区)及辖区内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以及户外LED屏滚动播放等阵地宣传相关资料,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三)丰富宣传引导途径

      1.在镇级微信公众号推送《办法》内容。

      2.利用辖区内“党建+”邻里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加《办法》宣传资料内容普及。

      3.通过免费发放《办法》单行本、印制宣传单、提供现场政策咨询服务、入户宣传等方式,让广大群众知晓《办法》内容。

      4.结合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在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园中开展宣传活动,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学习《办法》内容。

      (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举办宣传月启动视频会,发布宣传视频、宣传海报、图解等宣传资料,镇环卫办组织各村(社区)负责人收看。

      2.开展《办法》知识学习有奖答题活动。

      3.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各村(社区)自行开展《办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次数不少于1次。

      三、相关要求

      (一)垃圾分类工作是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镇直单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任务到人,推动落实,切实把宣传工作做实做好。

      (二)规范宣传内容,各镇直单位、各村(社区)在开展宣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办法》内容及我县垃圾分类有关标准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广告内容准确,市垃分办制作相关宣传视频及公益广告模板供参考。

      (三)各镇直单位、各村(社区)要及时总结有益做法和经验,并于5月23日前将宣传工作汇总表及相关宣传、培训照片等报送镇垃分办。邮箱:wmb23260028@163.com。

      附件:《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月宣传工作汇总表

       

      附件

      《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月宣传工作汇总表

      单位

      专题培训会

      (次)

      主流媒体报道(条)

      新媒宣传

      (条)

      公益广告

      宣传(幅)

      主题宣传

      活动(次)

      创新宣传

      形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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