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0-0101-2023-00002
    • 发布机构:凤城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7
    安溪县凤城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09: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凤城镇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fjax.gov.cn/zwgk/zfxxgkzl/xzzfxxgk/fcz/)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凤城镇新华路394号,邮编:362400,电话:23232023,电子邮箱:fcz2326090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不断细化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部署,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推进凤城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做好主动公开。我镇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及时公开乡镇政府信息。2022年,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X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X件,办结率100%。

    (二)加强组织领导。对我镇成立的凤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结构进行优化,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党委秘书任副组长,配备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三)回应社会关切。我镇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关政策做好解读工作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及时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做好回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完善平台建设。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形成线上线下相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平台,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强化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对接上级,做好泉州市政府网站群后台信息发布系统的切换使用,日常信息发布使用事前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检测。

    (五)接受监督情况。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认识不够深刻、业务知识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有所欠缺;二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适合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宣传政府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绩。

    一是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工作,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审核按照县政府相关要求,信息发布前核查错敏字现象,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