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6-0101-2022-00033
    • 备注/文号:湖乡政〔2022〕49号
    • 发布机构:湖上乡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4
    湖上乡人民政府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14 16:46

     

     

     

     

     

     

     

    湖乡政202249

     

    湖上乡人民政府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村、乡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电气火灾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116号)《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泉安办〔2022〕130号)和《安溪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生委办2022〕57号)要求,为着力防范化解电气火灾风险,全力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村民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关口前移,实施精准治理,推动各村以及安监办派出所、消防工作站、财政、农业农村、民政村镇办供电等部门,以老旧村民住宅重点,按照明确范围、摸清底数、找准隐患,落实整改的工作步骤,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问题突出的老旧村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实施表前、表下线(表后电气线路)改造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以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村民住宅的电气安全为重点。尤其是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砖木结构居住建筑、租住自建房及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延伸至经营性场所、办公、厂房等场所。

    (二)工作重点

    1. 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线路连接是否达标;

    2. 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

    3. 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

    4. 落实电气安全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

    5. 对存在隐患的表外、表下线进行改造。

    三、治理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乡安监办牵头组织相关办(站所)、各村和乡有关单位按照安监统筹、部门联动各村实施的工作机制,发动网格力量全面开展属地老旧村民住宅的底数清单,同步开展显见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聘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上述场所开展绝缘检测和电阻回路检测。摸清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场所底数,建立改造对象库。

    (二)增配更新设施器材。村民住宅落实“4个配备”(即电气安全方面,每户配备1个漏电保护器;消防安全方面,依据场所规模、实有人数配备烟感报警器、灭火器、逃生面罩)。

    (三)开展电气改造工作1.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改造对象装设漏电保护器,带有过电流、过电压、漏电保护三功能,一般环境选择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0.1S。2. 改造表下电气线路,线路应采用铜芯电线,其规格应满足用电负荷需求且不得小于2×2.5mm2,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管保护,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插座应拆移至不燃物上。3. 开展表外电气工程改造,供电所对表外电气工程实施改造,对现有电力线路以及与架空线路密切相连的塔、杆、交接箱、控制箱及配电箱等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其中,电表箱应为金属材质喷塑,户外设置的需带遮雨棚。电表箱应有接地,现场不具备接地条件时,应选用非金属材质计量箱。安装现场为潮湿、盐雾等易腐蚀、生锈环境的,应选用不锈钢材质或非金属材质计量箱。4. 用好新型技防措施,鼓励村民住宅户内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以及联网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对火灾事故实现早期报警和探测。

    (四)建立长效机制。1. 常态化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各村委会常态化检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等电气类火灾隐患。2. 引导村民使用合规电器,通过入户宣传、劝导等方式,引导村民对“三无”电器产品、“老国标”插线板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设备进行更换。

    四、时间步骤

    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1月25日前)。乡安监办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整治方法并细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印发至各村、乡直有关单位,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监办联合村镇办梳理辖区老旧村民住宅底数指导各村摸排核对,建立底数清单,并对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附件2),同步开展显见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聘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电气安全检测,建立改造对象名单,分批制定改造计划方案。各村梳理需要纳入表下线改造的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建立改造档案。

    (三)集中改造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根据农户负荷特点、房屋位置、线路走向、自然天气等因素,实行“一户一策”的改造,重点采取改造电气线路、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措施,确实消除隐患。改造期间,坚持用户备料、施工免费的原则,积极引导用户自筹、众筹资金。“表下线”以“整理、整顿”为主,对用户原有设备材料,质量安全合格的充分利旧,避免大拆大换,争取应改尽改。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乡成立由安监办牵头,消防工作站具体负责,派出所、财政乡村振兴办民政办村镇办、供电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消防工作站,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会商研判推进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

    安监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推进,统筹乡级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服务组,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消防工作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落实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职责,收集整理各村在改造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突出问题,指导各因地制宜开展改造,配合财政所制定资金补助政策。

    村镇办负责提供老旧村民住宅的底数清单指导各将电气改造纳入村民住宅整治内容。

    乡村振兴办负责提供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底数清单,指导各村将改造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内容。

    民政负责提供低收入群体(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底数清单。

    财政所负责指导各村在改造过程中合理利用财政资金进行补助。

    派出所负责结合日常社区警务工作协助开展排查摸底及电力安全的培训教育工作。

    供电所应发挥专业优势,配合政府成立电力服务队、发动电力抄表员配合基层网格员检查表内电气火灾隐患,提出技术标准和整改意见,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安装力量、培训教育等服务,确保改造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形成工作合力。排查整治过程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办(站所)应加强协作,定期研究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纳入旧村改造、乡村振兴,作为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创建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派出所、各村委会要发挥好末端优势,将此次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整治任务稳步推进。

    (四)强化宣教培训。乡消防工作站联合供电所对网格员、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力量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整治业务培训,重点教授铜铝线不规范交接、配电线路容量、过载超负荷、电弧放电等常见性隐患辨识方法。要利用各类媒体定期播放电气火灾案例和安全用电知识,加强社会面用电防火安全宣传,引导群众认识火灾危害,提升改造意愿,主动参与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电气线路改造。

    (五)落实经费保障。各村应结合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电气线路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老旧住宅、贫户、低保户、特困户、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的电气检测、设施器材配备、电气线路改造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个人自筹、居民众筹等方式保障。村民租住自建房的电气检测、设施器材配备、电气线路改造经费,采取政府以奖代补、房东出资等方式实施。

    (六)巩固整治成效。乡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确保电气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在每月25日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湖上乡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至辖区村民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治理全部完成。联系人及电话:陈为坚0595-23199198,邮箱:axhsaj@163.com。

     

    附件:1.湖上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

    3.湖上乡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

     

     

    湖上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湖上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周少辉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郑水来  党委副书记

    郑银泉  副乡长

    陈祥碧  派出所所长

        供电所所长

      员:林庆辉  安监办主任

    陈为坚  安监员

    钟志艺  安监员

    李志兰  安监员

    谢燕生  国土所所长

    陈少坪  财政所负责人

    陈艺泉  乡村振兴办干部

    苏东玉  民政协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消防工作站,由陈为坚兼任主任,成员林庆辉、钟志艺、李志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各村及乡直有关单位协调,定期汇总各村工作进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开展检查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附件2

    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

     

    住宅地址:                        排查日期:?? ?              

    检查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正确选用电源线

    进线电源有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空气开关

     

    室内电线选用铜导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铝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0mm2

     

    电源插座及接线板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正确使用家用电器

    电热水器和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宜敷设截面积4.0mm2的铜导线或6.0mm2的铝导线,同时安装相应的插座和空开

     

    不能用电炉、红外线取暖器、灯泡等器具烘烤衣物或其他可燃物

     

    不得用铁丝或铜丝代替熔丝。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电线上系、托或压物品,电线出现老化后应及时更换

     

    电热毯不能折叠、受潮且通电时间不宜过长,养成人离开时关闭电源的习惯

     

    使用电热器时严禁直接放置在可燃物(木质、塑料等)制作的台板上。电热器下面应放置瓷砖、石棉板等非易燃物制作的垫底,或设置专用的支架

     

    检查家用电器线路是否老化,各种灯座、开关、插座表面是否氧化发黑积碳,防止发生接触不良造成跳火花引燃周围的易燃物或易燃气体而失火

     

    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是否具备短路保护功能;是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以及家庭入户处停放;充电线路是否固定敷设,是否长时间充电(原则上不超过6-8小时)

     

    检查人:? ? ?? ? ?   检查时间: ? ? ? ?       户主(签字):


    附件3                              

    湖上乡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

    村别: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时间

    排查村民住宅(户)

    开展电气防火检测(户)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个)

    安装烟感报警器(个)

    配置灭火器(个)

    配备消防逃生面罩(个)

    改造表下电气线路(户)

    专项补助资金(万)

    202212

     

     

     

     

     

     

     

     

    20231

     

     

     

     

     

     

     

     

    20232

     

     

     

     

     

     

     

     

    20233

     

     

     

     

     

     

     

     

    20234

     

     

     

     

     

     

     

     

    20235

     

     

     

     

     

     

     

     

    合计

     

     

     

     

     

     

     

     

    备注

    本表每月25日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至辖区村民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治理全部完成。


     

     

     

     

     

     

     

     

     

     

     

     

     

     

     

     

     

     

     

     

     

     

     

     

     

     

     

     

     

    湖上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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