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2-0101-2023-00004
    • 发布机构:湖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0
    《安溪县湖头镇埔美村村庄规划(2022-2035)》规划成果批前公示
    时间:2023-02-10 16:59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安溪县湖头镇埔美村村庄规划(2022-2035)》。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安溪县湖头镇埔美村村庄规划(2022-2035)》方案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指导《安溪县湖头镇埔美村村庄规划(2022-2035)》更好地编制与实施。

     一、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划以埔美村行政管辖范围为界,埔美村北与高山村相接,南与科山村相邻,西部为山都村,东北部为后溪村规划范围用地面积共计308.48公顷。 

    二、规划定位与规模    

    埔美村将以自身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利用优质的景观要素、人文及自然特色资源,结合村庄特色发展绿色农业,逐步发展农业种植、农旅推动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

    三、土地利用规划    

    2035年,埔美村耕地面积增加1.34公顷,园地面积减少3.52公顷,林地面积减少1.50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减少0.01,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增加3.70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面积持平,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持平,陆地水域面积持平  

    四、产业布局规划    

    根据埔美村产业发展的现状及特点,规划村庄产业布局一心三区的空间格局。

    一心:产品配套服务中心。

    三区混合种植区、水稻种植区、生态林业区

    利用现有农业资源、区域优势、自然生态景观,大力发展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业休闲游、体验观光游。

      

    规划公示时间20230210- 0311

    现场公示地点:安溪县湖头镇埔美村公示栏

    公众来访及意见反馈: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

    电话:18900260598         

    电子邮件:93527316@163.com


    附件:

        1.村域综合现状图

        2.村域综合规划图

    3. 总平面规划图

    4.国土空间管控边界图

        5.规划指标表

        6.村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7.规划管制规则

    湖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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