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湖头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7 08:49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湖头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溪县湖头湖美46号,邮编:362411,电话:0595-23401091,传真:0595-23405533,电子邮箱:hu3401091@163.com.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湖头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在上级部门及镇党委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湖头镇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一)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湖头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以镇人民政府镇长高显达为组长,分管领导党委秘书王谋扬为副组长,党政办负责人吴晓斌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导工作。指定一名认真踏实的专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完善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更好的发挥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乡镇动态等信息公开栏的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将政府工作报告和信息公开指南、乡镇近日动态等信息公布在网上,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管理好、使用好微信公众号湖头事”,及时推送公开党委政府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及各种惠民政策。三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四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善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湖头事等平台公开发布信息主动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通告、动态等信息,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最新动态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政务新媒体、图解、海报等多种形式,主动发布政府工作报告,为人民群众获取和了解镇政府重点工作提供了便捷途径。分门别类,精准报送,认真及时完成2022年四个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

(四)严格落实监督保障。2022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是:部分所站负责人、村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部分工作未向群众公开,例如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没有按程序向群众公开情况。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强化信息公开督促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程序、按规定进行。

2.强化教育,提升政府领导干部、村干部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主动性。

3.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要求公开而又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    

20231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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