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4-0101-2023-00007
- 备注/文号:剑政〔2023〕12号
- 发布机构:剑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23〕12号)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安政综〔2023〕2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决定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白泽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友景 党委副书记
王福地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苏朝财 司法所所长
叶晓婷 综治办负责人
邱莉莉 党政办负责人
颜建村 科技办负责人
王宝银 工信商办负责人
颜少坡 统战办负责人
殷艳玲 财经办负责人
苏增津 道安办负责人
陈姗姗 文体站负责人
吴树生 卫健办负责人
蔡聪霖 市监所副所长
吴岗源 村镇办负责人
苏镇岚 首席统计员
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辖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各部门自行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各村委会要在2023年4月7日前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的经济普查工作组,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
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剑斗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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