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4-0101-2026-00001
    • 发布机构:剑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0
    安溪县剑斗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0 1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溪县剑斗镇镇府路1号,邮编:362412,电话:0595-23188288,传真:0595-23188289,电子邮箱:jdzdzb@126.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5年度,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优公开”原则,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与工作重点,构建“分类清晰、靶向明确”的主动公开体系。定期公开社会救助、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进展、筹资筹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相关内容,切实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惠民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落实。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健全“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限与责任分工,规范答复文书制作标准,确保每一件申请都能依法依规、精准高效处置。2025年剑斗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日常维护、层层审核、规范归档”的信息管理闭环,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及公开平台的日常运营、内容更新与技术维护,定期开展信息排查梳理,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及时鲜活。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构建“经办人拟稿、党政办核审、分管领导审批”的三级审查机制,所有公开信息均经保密审查合格后发布,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泄露。同时完善信息归档管理制度,对已公开信息按类别、时限规范整理归档,建立电子与纸质双重档案,确保信息可追溯、可核查,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安全防线。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目录,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实用性和便捷度。加强集约化平台监管,对全县账号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保持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5.监督保障情况。2025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契合度待提升,针对茶产业、库区安置等特色工作的解读深度不足,二是公开形式较传统,线上互动性较弱,便民体验仍有空间,三是队伍专业能力不均,部分人员公开规范与技巧掌握不扎实。

      (二)改进措施

      聚焦特色工作优化内容供给,深化政策解读针对性。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线上互动功能,提升群众参与度。开展专题培训,压实岗位责任,建立“以学促干”提升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精细化、优质化迈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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