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6-0101-2023-00003
    • 发布机构:金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7
    安溪县金谷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18: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金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 金谷镇金谷村溪墘29号,邮编:362403,电话:0595-23366159,电子邮箱:jg2336615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九届六中全会系列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

     以依申请公开的各科室分管领导、业务人员为责任人,保障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202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及科室的工作责任,不断强化主动公开规范性。以镇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确保责任压实,工作落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信息发布审核,积极运用政府网站、红色金谷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解读、推送政策。健全信息咨询渠道,坚持做到职责范围内给结果,非职责范围内给建议的准则。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每季度统计上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常规性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例会,保障政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做好第三方机构测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的意识、公开的信息和时效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23年,我镇将持续改进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水平。不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我镇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二)加大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以督查促提升。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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