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8-0101-2022-00024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安溪县龙涓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0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综[2020]106)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 9月 20 日召开龙涓乡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研究,同意福都村等 2 村 肖秀珠 等 12户村民的建房申请,现将拟用地位置和宅基地申请面积、层数、人口数、新翻建情况和联审批复面积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 9月 27日。群众若有异义,请在公示期间内向龙涓乡人民政府提出,若无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其进行基建。
附件:安溪县龙涓乡2022年9月份宅基地申请明细
安溪县龙涓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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