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60-0101-2023-00004
    • 备注/文号:蓝政〔2023〕5号
    • 发布机构:蓝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2
    2023年蓝田乡开展既有裸房(含平改坡)实施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3-02-02 10:55

    各村: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群众住房条件,根据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9〕1号)、《安溪县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委办发〔2019〕2号)、《安溪县开展既有裸房(含平改坡)专项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委办〔2021〕13号)、《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专项整治五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3 年度既有裸房专项整治任务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乡开展既有裸房(含平改坡)专项整治五年行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建设安全、经济、实用和美观的村民住宅为导向,通过五年努力,有效整治农村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村民主体、政府引导。坚持农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护群众利益。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村庄、不同农户的不同需要,合理确定实施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美丽幸福新家园。

      (二)突出特色、彰显风貌。深入挖掘和整合自身的独特资源,培育和做强村庄的特色个性,精心设计,积极营造可认知、可回忆的村庄建筑风貌。

      (三)以点带面、连线成片。通过试点先行,不断增强典型的示范性和辐射性,统筹区域发展,形成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的效应,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建章立制、务求长效。建立完善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和村庄整洁长效机制,实现建管并重,特别是在农房审批和验收上严格把关,从方案实施之日起,全乡所有农村建房不得新增裸房。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全乡开展既有裸房专项整治,积极打造无裸房乡镇。全面提升我乡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群众创造安全、健康的居住条件,确保在 2023年年底前见成效,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任务安排

      2023 年蓝田村、蓝二村、蓝一村、尚忠村、黄柏村、乌土村等6个村为重点整治村,其它村也可申请享受裸房整治补助政策。

      三、整治要求

      既有裸房原则上是指2020年1月1日前已完成建造但未经装饰的房屋、构筑物。对已经确定列入近期改造片区范围内拟拆迁的裸房不再进行整治改造。整治工作开展前已完成立面整治或“平改坡”的不作追加补助;在建房屋由乡村督促其在建设过程中必须按审批要求同时进行外墙装修装饰,不再补助;对经我乡或县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认定的“两违”建筑,由我乡进行分门别类,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道路沿线第一排裸房需使用瓷砖或马赛克进行外墙装修装饰,同时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平屋顶同步进行“平改坡”等整治改造。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筑风貌:采用外墙涂料(漆)、瓷砖等建筑材料装饰裸房外立面;鼓励村民在不改变房屋原有结构的同时整治修葺破损墙壁。在满足防水隔热通风等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可结合新技术、新材料,在山墙、屋脊、通风采光窗等部位,考虑建筑风貌元素进行简洁易行的装饰。

      (二)建筑造型:鼓励采用闽南传统或本地传统民居特色的坡屋顶形式,对在建或已建的住房实施平改坡改造或屋顶斜坡女儿墙等装饰,统一格调,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加盖坡屋顶既要彰显传统元素又要有现代气息,与原主体建筑融为一体,且具有较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并设置墙裙。

      (三)建筑色彩:色彩风格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宜将柠檬黄、绿色、蓝色、紫色等非主流建筑色彩作为大面积外墙主色调使用;建议突出“红砖、白石、出砖入石”的闽南建筑文化特色,坡屋顶与墙体色彩要相协调。

      (四)建筑材料:尽量选用经久耐用的建筑材料,可根据实际选择外墙涂料(漆)、涂料+隅石、软瓷砖+宝瓶栏杆、闽南红砖、陶瓦等装饰材料。墙裙建议使用板材或仿石瓷砖,“平改坡”坡屋面鼓励采用陶土瓦,不宜使用彩钢瓦或硬塑瓦。 

      (五)建筑安全: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改进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9〕6号),严格落实农村自建房施工监管责任、户主及承建方安全责任、安全措施,提前介入商业保险,确保裸房(含平改坡)改造施工安全。涉及结构安全问题的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固设计及现场指导。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建档。以2021年3月12日前摸排底册为准,填写《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情况表》(附件2),形成一户一表,并建立村级裸房整治工作台账。各村于2023年2月10日前上交今年度裸房整治汇总表,逾期未上交视为放弃申请。

      (二)审核报备。2023年2月13日前,由各驻村工作组对各村上报的《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情况表》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详实填写《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汇总表》(附件3),形成村级2023年工作任务总清单,由各村将任务总清单报村镇办备案。

      (三)组织实施。村级按照任务计划,进行组织动员、倒排工作时序,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改造任务。同时要指导裸房整治户主做好整治前、后图片的搜集,并把裸房整治改造任务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将裸房整治对象、整治方式、工作时序、工作进度、资金补助进行全程公开。

      (四)组织验收。整治完成后,由乡村两级组织现场验收核实,各村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统一测绘房屋外墙立面施工面积,并填写《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验收表》(附件4),经村主干、驻村工作组签字盖章确认后,上报村镇办备案。

      (五)补助发放。裸房(含平改坡)整治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乡政府上报验收报告,待县财政专项资金下拨后,乡政府将奖补资金下达给各村,再由各村直接拨付至整治户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裸房(含平改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协调推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村镇办,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详见附件1),各村要建立以村主干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村是裸房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裸房整治的组织动员、工作落实以及资金监管。各村是裸房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要根据统一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进度。县、乡、村按职责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农村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工作。

      (二)重视宣传发动。要着力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让广大群众支持并参与相关整治工作,各村要及时发现和总结行动中的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和成效,以便在全乡范围内有针对性地推广。

      (三)强化技术保障。要加强裸房整治的风貌引导,各村可根据县住建部门编制的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村民住宅立面图集让村民进行外立面装修。同时协调联系建筑业企业承接裸房外立面装饰工程、提供技术“陪伴式”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既有裸房(含平改坡)专项整治。

      (四)落实资金保障。落实村民自筹为主、乡村和县级财政奖补为辅的投入机制。对村民自行进行外立面装修、“平改坡”的奖补以竣工先后时间为序,优先奖补已竣工并通过验收的村民。其中,县级补助按以下标准进行:

      1.裸房立面装饰: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根据每户实际施工的外墙立面面积(不含门窗面积,下同)给予奖补,奖补上限每户不超过450平方米。用外墙抹灰装饰裸房立面的,每平方米奖补30元;用外墙涂料(漆)或瓷砖装饰裸房立面的,每平方米奖补60元。

      2.“平改坡”: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根据每户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给予奖补,每户奖补上限不超过150平方米。坡屋面采用陶土瓦的,每平方米奖补50元,使用彩钢瓦或硬塑瓦不予补助。。

      (五)支持小额信贷。鼓励符合申请条件的整治户主,在我县金融机构申请整治小额低息信用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政府贴息50%,贴息期限1年。整治小额信贷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禁止户贷企用,贷款必须用于既有农房(含平改坡)整治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发挥表率作用。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以关键少数的模范表率带头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各村要严格按照乡党委、乡政府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发动辖区党员、村两委成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和各地商会会员等带头进行既有裸房整治(含平改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七)强化督导推进。为确保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各村应指派专人收集好相关的内业资料(包括农户信息、整治协议、补助资金、整治情况前中后对比照片等),做好分类归档,并选定整治工作迎检示范段。同时将每月整治工作的最新进度、开展情况及整治成效等情况,通过邮箱、微信等方式及时报送至村镇办,形成“比学赶超”氛围,全力推进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附件:

      1.蓝田乡既有裸房(含平改坡)专项整治五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情况表(一户一表)

      3.蓝田乡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汇总表

      4.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验收表

      安溪县蓝田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附件1

      蓝田乡既有裸房(含平改坡)专项整治五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黄炯镇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林新风  副乡长

      成   员: 吴珠梅  财政所负责人

      陈建东  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吴金发 农业农村办负责人

      苏金德 村镇办工作人员

      徐素娥 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各驻村工作组

      各村主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建东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苏金德、徐素娥组成,挂靠在村镇办,负责组织协调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出现工作变更按岗位对应关系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各个成员单位如人事调整,由其调整后的相应负责人履行相应职责。

      附件2

      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情况表(一户一表)

      户主姓名

     

      身份 证号

      

      房屋详细地址

      

      房屋结构

      □框架结构   □砖混结构   □土木结构   □石结构      □其他

      房屋层数

     

      拟整治房屋外墙立面面积

      (平方米)

     

      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

     

      申请整治改造内容

      □平改坡      □外立面装饰

      动工时间

      

      整治前

      照片1

      (缩略图,需提供房屋四个立面的外墙照片,另行打印A4大小彩图附后)

      整治前      照片2

      (缩略图,需提供房屋四个立面的外墙照片,另行打印A4大小彩图附后)

      整治工期安排

      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村委会评议

      意见

      经调查和村委会评议,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拟同意其进行房屋立面整治或平改坡,我们将督促其按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单位(盖章 )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乡镇审核意见

      经调查和评审,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同意其进行房屋立面整治或平改坡。  

      单位(盖章)

      驻村干部:         驻村领导:                            年   月   日                                         

      附件3

      蓝田乡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汇总表

      村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房屋详细地址

      房屋建筑层数

      房屋外墙立面

      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占地

      面积(平方米)

      整治

      年限

      备注

                     
                     
                     
                     
                     
                     

      合计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村主干:             驻村干部:              驻村领导:                  

      附件4

      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验收表

      户主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改造前

      照片1

      (缩略图,需提供房屋四个立面的外墙照片,另行打印A4大小彩图附后)

      改造后

      照片2

      (缩略图,需提供房屋四个立面的外墙照片,另行打印A4大小彩图附后)

      改

      造

      验

      收

      记

      录

      逐项检查施工情况如下: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补助面积

     

      应补助

      总额

     

      账户名称

     

      补助标准

     

      实际补助

      总额

     

      账号

     

      户主

      确认                            

      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治。

      房屋户主(签字):         

      年   月   日

      承建单位(工匠)确认

      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治。

      承建工匠(签字):

      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属地村

      意见

      该裸房整治或平改坡项目验收合格,建议发放补助资金。

      角落干部签字:                           村主干签字

      村(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驻村干部及挂村领导意见

      该裸房整治或平改坡项目验收合格,建议发放补助资金。

      

      驻村干部签字:                         挂村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属地乡(镇)意见

      该裸房整治或平改坡项目验收合格,同意发放补助资金。

      经办人员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乡(镇)(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要求:《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验收表》采用双面打印的形式报送;第一面的内容采用打字填报;需提供房屋四个立面的外墙照片,另行打印A4大小彩图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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