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9-0101-2023-00016
- 备注/文号:芦政〔2023〕15号
- 发布机构:芦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7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全流程,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芦田镇工程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少斌 芦田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林金龙 芦田镇人大主席
陈锦镇 芦田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孙仲峰 芦田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陈文祺 芦田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陈文笔 芦田镇党委宣委委员、秘书、武装部长
李进德 芦田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尤佳星 芦田镇政府副镇长
余海雄 芦田镇政府副镇长
蔡伟伟 芦田司法所所长
危聪仁 芦田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郑晓斌 芦田镇项目办负责人
姚伟峰 芦田自然资源所所长
黄延新 芦田镇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戴伟强 芦田镇经发办负责人
沈家杨 芦田镇水利站负责人
胡逸坤 芦田镇项目办干部
郑世强 芦田镇环保站负责人
谢朝财 芦田镇公路站负责人
王炳章 芦田镇财政所干部
杨地文 芦田镇公路站干部
谢山河 芦田镇安监办干部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创新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镇项目办,主任由林金龙同志兼任,成员由郑晓斌、胡逸坤、谢山河3位同志兼任,负责牵头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项目业主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组织开展项目质量安全检查、评比、通报和监督整改等工作。
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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