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9-0101-2021-00001
    • 发布机构:芦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4
    安溪县芦田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4 15:29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芦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芦田镇芦茗街51号,邮编:362433,电话:23477009,电子邮箱:axltd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较好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2020年,安溪县芦田镇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55198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公开更新及时性有待提高;业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1.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制度,促进业务人员,及时公开信息,努力为群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

                                 202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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