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9041-0101-2022-00020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蓬莱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
标 题: | 关于《安溪县蓬莱镇鹤前村村庄规划(2021-2035)》的公示 | ||
概 述: | 为了切实有效指导安溪县蓬莱镇鹤前村的规划建设,我镇委托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示开展《安溪县蓬莱镇鹤前村村庄规划(2021-2035)》的方案编制工作。经设计单位实地勘查、资料收集、分析梳理、征求意见及多轮修改后形成规划方案,对村庄的用地性质、道路交通、配套设施、景观风貌等提出了具体指导,并于2022年03月11日通过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07月25日通过鹤前村村民代表会议审议。 |
为了切实有效指导安溪县蓬莱镇鹤前村的规划建设,我镇委托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示开展《安溪县蓬莱镇鹤前村村庄规划(2021-2035)》的方案编制工作。经设计单位实地勘查、资料收集、分析梳理、征求意见及多轮修改后形成规划方案,对村庄的用地性质、道路交通、配套设施、景观风貌等提出了具体指导,并于2022年03月11日通过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07月25日通过鹤前村村民代表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十天),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9月11日
二、公示地点: 蓬莱镇党务政务公示栏
蓬莱镇鹤前村公示栏
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联系人:廖明伟
电话:15960428825
传真:0595-23350905
电子邮箱:23356533@163.com
通信地址:安溪县蓬莱镇新丰路1号 邮编:362402
社会各界群众及单位如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和看法,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视为同意,并将于规划公示30天后,依法履行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附件:《安溪县蓬莱镇鹤前村村庄规划(2021-2035)》
注:反馈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
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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