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1-0101-2024-00001
    • 备注/文号:蓬政〔2024〕4号
    • 发布机构:蓬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1
    安溪县蓬莱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1 09:06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规定,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蓬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溪县蓬莱镇新丰路1号,邮编:362402,电话:0595-23355188,传真:0595-23350905,电子邮箱:plz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信息公开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3年,蓬莱镇人民政府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力度,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办牵头,各相关办公室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实施动态更新。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录入权责清单,更新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相应内容,包括内设机构、领导分工、主要职责、办公时间、地点、电话等,并及时跟踪和变更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便于群众办事。

      (三)严把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设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发布,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制。信息发布前,严格审核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敏感词等内容,发现疑点及时通知各单位人工审核通过,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完善平台建设。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国仙境”发布,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五)落实监督保障。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2023年,蓬莱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蓬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一是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广,时效性不强,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三是公开流于表面化,公开形式有待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下阶段,蓬莱镇人民政府将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依法全面公开政府工作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牢固树立法治政府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处理费。

      蓬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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